景十三王传(5)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05 整理 : 古诗文网

  (1)妒媢(mào):嫉妒。(2)雅:素也。平素。(3)舍:指服舍。(4)环:绕也。(5)骞:张骞。(6)逮:逮捕。(7)汉所拟囚:汉拟定罪之囚。(8)无行:指嫉妒不善事。(9)使:致使。
  勃王数月,废,国除。月余,天子为最亲(1),诏有司曰:“常山宪王早夭,后妾不和,適(嫡)孽诬争(2),陷于不谊(义)以灭国,朕甚闵(悯)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顷王平立二十五年薨(3)。子烈王偃嗣,十八年薨。子孝王由嗣,二十二年薨(4)。子安王雍嗣,二十六年薨(5)。子共王普嗣,十五年薨。子阳嗣(6),王莽时绝。
  (1)天子为最亲:勃祖母王夫人,乃王皇后之妹、武帝之姨,故有“天子为最亲”之言。(2)孽:庶也。(3)顷王:真定顷王。(4)二十二年:王先谦云,孝王由自本始三年嗣位,至永光五年薨,计三十三年,《表》《传》所误。(5)二十六年:《表》作“十六年”,是也。(6)阳:《表》作“杨”。
  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子哀王安世嗣,一年薨,无子。于是武帝怜泗水王绝,复立安世弟贺,是为戴王。立二十二年薨,有遗腹子煖(1),相内史不以闻。太后上书,昭帝闵(悯)之,抵相内史罪,立煖,是为勤王(2)。立三十九年薨。子戾王骏嗣,三十一年薨。子靖嗣,王莽时绝。
  (1)煖:《表》作“综”。(2)勤:谥也。
  赞曰:昔鲁哀公有言:“寡人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1)。”信哉斯言也!虽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为鸩毒,亡(无)德而富贵,谓之不幸。汉兴,至于孝平,诸侯王以百数,率多骄淫失道。何则?沈溺放恣之中,居势使然也。自凡人犹系于习俗,而况哀公之伦乎!夫唯大雅(2),卓尔不群,河间献王近之矣。
  (1)昔鲁哀公有言等:颜注云,鲁哀公与孔子之言,事见《孙卿子》。(2)大雅:谓超群不俗的大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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