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帝纪(3)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30 整理 : 古诗文网

  (1)邪枉干:以邪曲而干求。枉:曲。(2)寿西长:姓寿西,名长。孙纵之:姓孙,名纵之。谒者:官名。掌传达之事。杜延年:当时二人同姓名。此人官谒者;另一人官谏大夫,为杜周之子。长史:官名。汉时三公与大将军属官均有长史,辅佐长官。(3)稻田使:官名。掌稻田租税。燕仓:其子为盖主舍人,故得闻其谋,见本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4)大司农:官名。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敞:杨敞。(5)延年:杜延年,杜周之子。(6)以闻:将此事报告皇帝。(7)征事:汉官名。属丞相,秩比六百石。(8)少史:汉官名。属丞相,秩四百石。(9)抑而不扬:秘而不宣。(10)自:疑是“已”之误。反道自新:改邪归正。(11)同产:指同母兄弟。(12)除其罪:此指未被发现而未在押者,不再穷治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宫徙未央宫,大置酒。赐郎从官帛,及宗室子钱,人二十万。吏民献牛酒者赐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诏曰:“朕闵(悯)百姓未赡(1),前年减漕三百万石(2)。颇省乘舆马及苑马(3),以补边郡三辅传马(4)。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5),三辅、太常郡得以叔(菽)粟当赋(6)。”
  (1)赡:足。(2)减漕:减少转漕(水运),以省力役。(3)乘舆马:皇帝自乘驾车之马。(4)传马:驿马。(5)马口钱:马税。(6)太常郡:太常主诸陵,别治其县,故爵秩如三辅郡。以菽粟当赋:此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以近畿便于输送,以减转漕之役。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树枯僵自起生(1)。
  (1)僵:僵卧在地。
  罢中牟苑赋贫民(1)。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赈)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赈)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收责(债)(2)。”
  (1)中牟苑:苑名。在荥阳(在今河南荥阳东北)。(2)诏曰:西汉开边,徙民屯田,给与耕牛,今诏令勿收债;丞相御史所请,另当别论。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冯翊贾胜胡皆坐纵反者(1),仁自杀,平、胜胡皆要(腰)斩。
  (1)少府:官名。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之私府。左冯翊:这里指官名。
  冬,辽东乌桓反(1),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
  (1)辽东:郡名。治襄平(今辽宁辽阳市)。乌桓:古族名。西汉时活动于今内蒙古、辽宁等地区。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1),见于高庙。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2)。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3),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
  (1)元服:指冠。(2)口赋:古代人口税之一。汉时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每人每年二十三钱。(3)逋(bū):拖欠。更赋:秦汉时所征的一种以钱代更役的赋税。男子年二十三年至五十六,按规定轮番戍边服役,称为“更”,不能服者得出钱入官,雇役以代,称“更赋”。
  甲戌,丞相千秋薨(1)。
  (1)千秋:田千秋。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夏四月,诏曰:“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侯君长以下击益州反虏,后复率击武都反氐,今破乌桓,斩虏获生(1),有功。其封明友为平陵侯。平乐监博介子持节使(2),诛斩楼兰王安(3),归首县(悬)北阙,封义阳侯。”
  (1)生:生口。(2)平乐监:官名。掌管平乐观(在上林苑中)。持节使:持节的使者。(3)楼兰:古国名。西汉时处于今罗布泊西南一带。
  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发中二千石将五校作治(1),六日成。太常及庙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2),会赦,太常阳侯德免为庶人(3)。
  (1)五校:指中垒、屯骑、越骑、射声、虎贲等五校尉。校尉略次于将军。(2)劾:被奏劾。大不敬:不敬皇帝的罪名。(3)德:江德。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益国万一千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剑二,安车一,乘马二驷(1)。
  (1)二驷:马八匹。
  夏,大旱。
  六月,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年吏有告劾亡者(1),屯辽东。
  (1)晋少年:无赖子弟。告劾亡:被告劾而逃亡。
  秋,罢象郡(1),分属郁林、牂柯(2)。
  (1)象郡:郡名。治临尘(今广西崇左县)。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置,汉元凤五年(前76)废。(2)郁林:郡名。治布山(在今广西桂平县西)。牂柯:郡名。治故且兰(在今贵州定县东北)。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薨(1)。
  (1):王。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六年春正月,募郡国徒筑辽东玄菟城(1)。夏,赦天下。诏曰:“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叔(菽)粟当今年赋。”
  (1)玄菟城:在今朝鲜北部咸兴境。
  右将军张安世宿卫忠谨,封富平侯。
  乌桓复犯塞,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击之。
  元平元年春二月(1),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2),减外繇(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3),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4),上许之。
  (1)元平元年:即前74年。(2)不急官:不大需要之官。(3)家给:家家自给自足。(4)什三:十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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