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帝纪(2)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30 整理 : 古诗文网

  徙三辅富人云陵(1),赐钱,户十万。
  (1)三辅:指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所辖地区。
  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佣)未尽还(1),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2),且减之。”
  (1)流佣:指背井离乡为佣的人。(2)中都官:指京师诸官府。
  冬,遣大鸿胪田广明击益州(1)。
  (1)大鸿胪:官名。武帝改典客为大鸿胪,原掌民族事务,后变为赞襄礼仪之官。
  廷尉李种坐故纵死弃市(1)。
  (1)廷尉:官名。掌刑狱。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为顺成侯。
  夏阳男子张延年诣北阙(1),自称卫太子,诬罔,要(腰)斩。
  (1)夏阳:县名。在今陕西韩城南。
  夏,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1)。
  (1)罢:往昔令天下诸亭养母马,马高五尺六寸,齿未平,弩十石以上,禁止出关;今予撤消。
  六月,封皇后父骠骑将军上官安为桑乐侯。
  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1),未云有明(2)。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3),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1)通:“诵”字之误。《保傅传》:贾谊所撰。(2)未云有明:未能理解之意。(3)太常:官名。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罢儋耳、真番郡(1)。
  (1)儋耳:郡名。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所置,今(前82年)罢之。真番郡: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所置,今亦罢之。
  秋,大鸿胪广明、军正王平击益州,斩首捕虏三万余人,获畜产五万余头。
  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1)。
  (1)罢盐铁榷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盐铁会议。恒宽《盐铁论》记述了这次会议的内容。
  栘中监苏武前使匈奴(1),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2),赐钱百万。
  (1)栘(yí)中监:官名。掌管鞍马鹰犬射猎等事。栘园之中有马厩,故名。苏武:本书卷五十四《苏建传》中有其传。(2)典属国:官名。掌管民族事务,成帝时并入大鸿胪。
  夏,旱,大雩(1),不得举火。
  (1)雩(yú):古代求雨的祭祀。
  秋七月,罢榷酤官(1),令民得以律占租(2),卖酒升四钱(3)。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4)。
  (1)榷酤官:掌管酒类专卖的官吏。(2)以律占租:令民卖酒,自报所得利交税。自报不实,则论如律。(3)卖酒升四钱:限民卖酒之价,防其牟取暴利。(4)金城郡:郡治允吾(今甘肃永靖县西北)。
  诏曰:“钩町侯毋波率其君长人民击反者(1),斩首捕虏有功。其立毋波为钩町王。大鸿胪广明将率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
  (1)钩町:古族名。分布在今云南广南县。毋波:人名。
  元凤元年春(1),长公主共(供)养劳苦,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
  (1)元凤元年:即前80年。
  泗水戴王前薨,以毋嗣,国除。后宫有遗腹子煖(1),相、内史不奏言(2),上闻而怜之,立煖为泗水王。相、内史皆下狱。
  (1)后宫:指泗水王之后宫。(2)相、内史:皆诸侯王国的官名。相统众官,内史掌民政。成帝时省内史,更令相治民。
  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1),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悯)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悌)以教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2),祠以中牢(3)。”
  (1)韩福:可能是韩婴之后,参考本书卷八十八(儒林传》。(2)不幸:死。一袭:一套。(3)中牢:即少牢,指羊、豕。
  武都氐人反(1),遣执金吾马适建、龙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2),皆免刑击之。
  (1)氐:古族名。汉时活动于甘肃、青海等地。(2)执金吾:官名。汉武帝改中尉为此名,掌督巡三辅治安。马适建:姓马适,名建。“大鸿胪”三字误,时田广明已为卫尉,见本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徒:这里是指刑徒。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蚀之,既(1)。
  (1)日有蚀之,既:由日偏食,至于日全食。
  八月,改始元为元凤。
  九月,鄂邑长公主、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伏诛。初,桀、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欲害之,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时上年十四,觉其诈。后有谮光者(1),上辄怒曰:“大将军国家忠臣,先帝所属(嘱)(2),敢有谮毁者,坐之。”光由是得尽忠。语在《燕王》、《霍光传》。
  (1)谮(zèn):诬陷,中伤。(2)嘱:托付,托孤之意。
  冬十月:诏曰:“左将军安阳侯桀、票骑将军桑乐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数以邪枉干辅政(1),大将军不听,而怀怨望,与燕王通谋,置驿往来相约结。燕王遣寿西长、孙纵之等赂遗长公主、丁外人、谒者杜延年、大将军长史公孙遗等(2),交通私书,共谋令长公主置酒,伏兵杀大将军光,征立燕王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3),以告大司农敞(4),敞告谏大夫延年(5),延年以闻(6)。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桀(7),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8),皆已伏诛,吏民得以安。封延年、仓、宫、寿皆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与齐王子刘泽等为逆,抑而不扬(9),望王反道自亲(10),今乃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王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11),皆免为庶人。其吏为桀等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除其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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