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帝纪(2)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30 整理 : 古诗文网

  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
  天下女徒已论(1),归家,顾(雇)山钱月三百(2)。复贞妇(3),乡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4),大司农部丞十三人(5),人部一州,劝农桑。
  (1)已论:已定罪。(2)顾(雇)山钱:女徒定罪后,放归家,不亲役,但令一月出钱三百,又雇人代役。据说女徒本当于山伐木,故其雇人代役谓之“雇山”(3)复:免赋役。(4)海丞:官名。主海税,属少府。果丞:官名。掌诸果实,属少府。(5)大司农部丞:官名。汉武帝时置,分部主郡国均输、盐铁等。
  太皇太后省所食汤沐邑十县(1),属大司农,常别计其租入,以赡贫民。
  (1)省:节省;这里是让出之意。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邑(1)。
  (1)中山:中山王国。都卢奴(今河北定县)。苦陉县:在今河北无极县东北。
  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1)。
  (1)黄支国:大约在今越南南部。犀牛:传说犀状如水牛,头似猪而四足类象,黑色,有甲,一角在额前,鼻上有小角。
  诏曰:“皇帝二名(1),通于器物,今更名(2),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靠祠高庙(3)。”
  (1)二名,以二字为名。(2)汉平帝本名箕子。箕,是使用的器具,故云“通于器物”。今改名衎。(3)光:孔光。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为广宗王,江都王孙盱台侯宫为广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封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父昆弟曾孙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庆忌、绛侯周勃玄孙共、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章皆为列侯,复爵。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1),食邑各有差。
  (1)郦明友:郦商玄孙之孙,参见本书卷十六《功臣表》。这里作“玄孙”,误。
  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1),以口赋贫民(2)。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斗受钱(3)。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4),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定呼池苑(5),以为安民县(6)。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7)。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8),宅二百区,以居贫民。
  (1)安汉公:王莽。四辅:王莽为太傅,孔光为太师,王舜为太保,甄丰为少傅。三公:王莽兼大司马,马宫为司徙,王崇为司空。(2)以口赋贫民:按人口计算给与贫民。(3)以石斗受钱:量蝗多少而赏钱。(4)舍:住。(5)安定:郡名。治襄平(在今宁夏固原东)。呼池苑:即呼沱苑,疑边是边塞养马处所。(6)安民县:不明确的地点。当在汉代安定郡,可能不久并省。(7)县次给食:所徙贫民每到一县皆供应饮食。(8)里:指居民之里。
  秋,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诣公车(1)。
  (1)公车:汉代官署名。设公车令,属卫尉,掌宫殿中司马门警卫。征召臣民或臣民上书,都由公车接待。
  九月戊申晦(1),日有蚀之。赦天下徒。
  (1)九月:张文虎以为当是“闰月”。
  使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节行边兵。
  遣执金吾候陈茂假以钲鼓(1),募汝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谕说江湖贼成重等二百余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2)。重徙云阳,赐公田宅(3)。
  (1)执金吾候:执金吾的属官。钲鼓:古时军中所用的乐器名。钲形似钟而狭长,有长柄,以槌敲击。(2)送家在所收事:送其还原籍从事赋役。(3)赐公田宅:成重徙往云阳,赐与公田宅。这是收买之法。
  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
  三年春,诏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1)。语在《莽传》。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并迎立轺并马(2)。
  (1)纳采:古婚礼之一。男方具送求婚的礼物,即行聘。(2)立轺(yáo)并马:立乘两马并驾的小车。轺:轺车,一种轻便的小车。并马;即骈马。
  夏,安汉公奉车服制度,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1)。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2)。序、庠置《孝经》师一人。
  (1)品:等级。(2)聚:聚落;大村庄。
  阳陵任横等自称将军(1),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揩掾督逐,皆伏辜。
  (1)阳陵:县名。在今陕西高陵县西南。
  安汉公世子宇与帝外家卫氏有谋。宇下狱死(1),诛卫氏。
  (1)宇下狱死:王宇事件,详见本书卷九十九《王莽传》。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绍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郑公。
  诏曰:“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前诏有司复贞妇,归女徒,诚欲以防邪辟(僻),全贞信,及鼋(耄)悼之人刑罚所不加(1),圣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亲属,妇女老弱,搆怨伤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寮,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2),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验问(3)。定著令”。
  (1)耄(mào):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悼:指年少无知而可怜爱的小孩。(2)诏所名捕:诏书所指名需逮捕者。(3)即: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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