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谏(上)·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第二

作者 :晏婴    时间 : 2014-01-21    整理 : 古诗文网
内篇谏(上)·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第二原文及翻译

【原文】
  景公飲酒酣,曰:「今日願與諸大夫為樂飲,請無為禮。」晏子蹴然改容曰〔二〕:「君之言過矣!群臣固欲君之無禮也。力多足以勝其長〔三〕,勇多足以弒君,而禮不使也〔四〕。禽獸以力為政,〔五〕彊者犯弱,故日易主〔六〕,今君去禮,則是禽獸也。群臣以力為政,彊者犯弱,而日易主〔七〕,君將安立矣!凡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故詩曰:『人而無禮,胡不遄死〔八〕。』禮不可無也。」公湎而不聽〔九〕。少間,公出,晏子不起,公入,不起;交舉則先飲。公怒,色變,抑手疾視曰〔一十〕:「嚮者夫子之教寡人無禮之不可也〔一一〕,寡人出入不起,交舉則先飲,禮也〔一二〕?」晏子避席再拜稽首而請曰〔一三〕:「嬰敢與君言而忘之乎?臣以致無禮之實也。君若欲無禮,此是已〔一四〕!」公曰:「若是〔一五〕,孤之罪也。夫子就席,寡人聞命矣。」觴三行,遂罷酒〔一六〕。蓋是後也〔一七〕,飭法修禮以治國政〔一八〕,而百姓肅也。

【注释】
  〔一〕 則虞案:此篇與景公飲酒命晏子去禮晏子諫章相合,記者略異其辭耳。其事又見韓詩外傳九,蓋外傳襲晏子以說相鼠之詩。侍君小燕、三觴罷酒之禮,不見於禮經;玉藻及左氏傳有之,亦不詳其節文,獨賴此書之傳。其禮蓋嘗行乎春秋之際,秦漢後久廢,此文自非後世人所能偽託。全章大旨,亦以勇力與禮義相較,以明禮之用。然結之飭法修禮,與儒者以禮為終始者有間。
  〔二〕 則虞案:莊子田子方:「諸大夫蹴然曰,」釋文:「本或作『愀』。」「蹴然改容」,即上林賦之「愀然改容」,彼注云:「變色貌。」
  〔三〕 孫星衍云:「讀『令長』之『長』。」◎則虞案:以下文例之,「其」字衍。
  〔四〕 則虞案:此有二說:于鬯云:「『而』當讀為『如』,詩都人士篇鄭康成箋云:『而,亦如也。』莊子人間世篇陸德明經典釋文云:『而,崔本作「如」,』『而禮不使也』者,如禮不使也,如禮不使,則是禽獸矣,文義自明。若以『而』作轉語,則不可解。」此一說也。劉師培補釋云:「案『使』字當作『便』,『禮不便』一語,與上『固欲君無禮』相應,『便』『使』二字因字形相近而訛。」此又一說也。案:劉說是。
  〔五〕 孫本「以」作「矣」,黃以周云:「『矣』字誤,當依元刻作『以』。下云『群臣以力為政』,文與此同。」蘇輿本改從元刻作「以」。◎則虞案:黃蘇二君皆未見元刻,故所云有誤,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吳懷保本俱作「矣」。黃之寀本、楊本、凌本、吳刻本俱作「以」,今從之。
  〔六〕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吳勉學本、吳懷保本、凌本俱作「曰」,楊本、吳本、指海本俱作「日」,作「曰」非。易主者,盧文弨曰:「國策『寧為雞口』,一云當為『雞尸』。『尸』即主也,禽獸以彊者為主,更有彊者則易主矣,雞尤人之所常見者也。」盧說是。
  〔七〕 則虞案:此「日」字各本無作「曰」者,益證上文作「曰」者形訛。
  〔八〕 則虞案:此引邶風相鼠之詩。毛序:「刺無禮也。」韓詩外傳卷一、卷三、卷九,屢引此詩,皆言禮之重大。白虎通諫諍篇以為妻諫夫之詩,與毛說違。晏子引詩,多與毛合,而與齊魯之說不同,餘當文別見。
  〔九〕 孫星衍云:「說文:『沈于酒也。』周書曰:『罔敢湎於酒。』玉篇:『亡兗切。』」◎俞樾諸子平議(下簡出姓名)云:「按此但言公之不聽耳,非必言其沈湎也。『湎』疑『偭』字之誤,離騷『偭規矩而改錯』,王注:『偭,背也,』公聞晏子言而不樂,故背之而不聽耳。『偭』『湎』同聲,又因本篇言飲酒事,遂誤為『湎』矣。」
  〔一十〕孫星衍云:「說文:『()、按也。』俗作『抑』。」
  〔一一〕孫星衍云:「當為『曏』。說文:『不久也。』玉篇:『許兩切,』『向』乃『曰』之誤在下耳。」
  〔一二〕俞樾云:「『也』當作『邪』,乃詰問之詞,古『也』『邪』通用,故陸德明經典釋文曰:『「邪」「也」弗殊。』顏氏家訓音辭篇曰:『「邪」者,未定之詞,北人即呼為「也」。』並其證矣。荀子正名篇『其求物也,養生也,粥壽也。』楊倞注:『「也」皆當為「邪」,問之詞。』正與此同。」
  〔一三〕則虞案:爾雅釋詁:「請,告也。」
  〔一四〕則虞案:黃之寀本「已」作「也」。
  〔一五〕王念孫云:「案『若』當為『善』,『公曰善者』,善晏子之言也。『是孤之罪也』,別為一句,不與上連讀。外篇上記景公命去禮,晏子諫之,事略與此同,彼文亦作『公曰善也』,今本『善』作『若』,則既失其句,而又失其義矣。『善』『若』字相似,又涉上文『若欲無禮』而誤。(諫下篇『善其衣服節儉』,雜下篇『以善為師』,今本『善』字並誤作『若』。)」◎則虞案:指海本據王說改。
  〔一六〕則虞案:禮記玉藻:「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鄭注:「禮,飲過三爵則敬數,可以退矣。」孔疏引熊氏云:「此經據朝夕侍君而得賜爵,故再拜而後受,必知此經非饗燕大飲者,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明非大饗之飲也。若燕禮,非惟三爵而已。」孔疏又云:「言侍君小燕之禮,唯已止三爵,顏色和說而油然說敬,故春秋左氏傳云:『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疏引左氏傳者,宣公二年文。趙盾「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疏亦云:「是小飲酒耳,非正燕也。」
  〔一七〕則虞案:此『蓋』字語助詞,不作疑辭解。
  〔一八〕孫星衍云:「『禮』,一本作『理』,非。」◎則虞案「飭」黃本作「飾」,吳勉學本作「理」。

【译文】
    齐景公饮酒兴起,说:“今天我想与诸位大夫畅饮,请你们不要为礼法所拘束。”晏子神色不安地说:“君王的话不对,群臣本来就希望君王不讲礼法。力量大的人是完全能够欺凌长官的,勇猛的人是完全能够杀死国君的,但礼法制约着他们的行为。禽兽凭借力气做首领,强的欺凌弱得,每天都在改换首领。现在君王丢弃礼法,就和那禽兽的情况一样了。群臣凭借力量争夺主位,强的欺凌弱得,每日更换郡主,君王将立身于何地呢?人之所以比禽兽高贵,就是因为人类讲求礼法。所以,《诗》云:‘人弱不知礼义,不如快些死去。’”景公背转身子不再听。过一会儿,景公出去,晏子不起身恭候;景公进来,晏子又没站起来;一起举杯时,晏子先喝了下去,进攻非常生气,变了脸色,手向下按怒视着晏子说:“刚才先生教训寡人不可不讲求礼法,寡人出入你都不起身致意,大家一同举杯你却先饮,这是礼法吗?”晏子离开座席,拜了两拜,叩头谢罪说:“我哪敢忘记和君王说的那些话呢?我只是向您战士一下不讲求礼法的后果。你若想不要礼法,就是这个结果。”
    景公说:“好,这是我的过错。先生请还席,我听从你的劝告了。”君臣举杯三次,就结束了酒宴。从此以后,景公便真顿法度,修明礼治来治理国家政事,百姓也恭敬守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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