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议对卷二十四

作者 : 刘勰    时间 : 2013-11-06 整理 : 古诗文网
文心雕龙·议对卷二十四

【原文】
周爰谘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①,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②。议贵节制,经典之体③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④,尧咨四岳⑤,宅揆之举,舜畴五人⑥;三代所兴,询及刍荛⑦;春秋释宋,鲁僖预议⑧。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⑨;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辨:虽宪章无算⑩,而同异足观。
【注释】
①宜:合理。
②“周书”三句:《尚书·周官》有“议事以制,政乃不迷”的话。
③体:体制,指要求。
④洪水之难:相传唐尧时洪水的灾难。
⑤尧咨四岳:《尚书·尧典》有尧就洪水为灾向四岳咨询商议的记载。咨:和人商议。四岳:四方诸侯的首领,尧问四岳治理洪水的人选。
⑥宅:处在。揆:度量,度量人选。宅揆之举:举荐政务官。畴:谁,问谁可任。朝臣向舜推举禹、弃、契、皋陶、垂五人。《尚书·舜典》中有“舜畴五臣”的记载。
⑦刍荛(chú ráo):打柴者,指老百姓。
⑧鲁僖预议:鲁僖公参与议论释放宋襄公的事。预:同“与”,参与。
⑨“赵灵胡服”二句:《史记·赵世家》载,战国时赵武灵王改革服装,改穿胡人服装,便于骑射,他的叔父公子成反对,展开了争辩。赵灵,赵武灵王。季父,即叔父公子成。
⑩宪章:法制,指写“议”的法则。无算:无数,指多。
【译文】
《诗经》说“于是诚心地访寻贤人来商量。”可见普遍的访问谋划就是说的“议”。“议”之所以说是说话得宜,就是因为考查事情仔细周密因而得宜。《周易》的《节卦》说:“君子用节制来制定法度,议论德行。”《尚书·周官》说:“按照一定的法度来议事,政事才不会迷误。”议事贵在有节制,这是经典的要求。从前管仲说,轩辕黄帝在明台上面议论国家大事。这就说明“议”的由来已经很久远了。在洪水的灾难里,尧便去询问四方诸侯的首领;推举出任政务的人选,舜和五位大臣筹谋商量。黄帝、唐尧、虞舜这三代所以兴盛,就是因为连打柴的老百姓的意见也征求到了。春秋时代楚国释放宋襄公,是因为鲁僖公参与商议了这件事。到战国时代,赵国的武灵王改革改穿胡人的服装,季父公子成和他展开了辩论;秦国的商鞅主张变法,大臣甘龙便和他交锋论辩。虽然争论根据的法则很多,其中同异的观点是很可观的。
【原文】
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①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②;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吾丘之驳挟弓③,安国之辨匈奴;贾捐之之陈于珠崖④,刘歆之辨于祖宗⑤: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⑥,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⑦,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⑧,秦秀定贾充之谥⑨: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
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⑩为宗。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11,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注释】
①楷式:典范。
②发言盈庭:发言之声满朝廷。见于《诗经》。盈,满。
③“吾丘”句:《汉书·吾丘寿王传》载,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上书主张禁民携带gōng弩,吾丘寿王认为使民不能自救而废弃学弓箭,不方便,所以反对这一主张。
④贾捐之:《汉书·贾捐之传》载,汉元帝元年,珠崖郡反叛,出兵镇压结果却反叛更多,于是贾捐之主张放弃,元帝听从了他的主张。珠崖,今海南地区。
⑤刘歆之辨:《汉书·韦玄成传》载,博士认为,汉武帝庙已过五世应毁,不宜为汉武帝建立宗庙,认为不能把他和祖宗并列祭祀。刘歆认为武帝功大,称世宗,不宜毁,哀帝听从了他,驳斥了这种主张。
⑥张敏:《后汉书·张敏传》载,汉章帝时人们认为杀了侮辱父亲的人,可以不死,后来据此制定了《轻侮法》。张敏上奏议否定了《轻侮法》。
⑦校事:刺探官民隐私的小吏,随便抓人加刑,罪名昭著,程晓于是上书主张取缔校事官职。
⑧何曾:西晋人。《晋书·刑法志》说何曾认为妇女未嫁时,父母有罪应从罪,但是出嫁以后,不应该受母家牵连办罪,于是改定刑律。蠲: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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