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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读后感2500字

发布时间 : 2015-09-26 01:38:47    来源 : 读后感网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来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矛盾论》是毛|泽|东继1937年7月完成《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党内存在的严重教条主义思想,于同年8月完成的,曾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作过演讲。毛|泽|东的《矛盾论》精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问题--矛盾的问题,矛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特别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共性和绝对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的精髓,不懂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言简意赅地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是一种庸俗进化论的观点;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以及从一个事物同其它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指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自始至终存在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都带有特殊性,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中矛盾带有特殊性,同一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上矛盾带有特殊性,同一发展阶段上矛盾双方各有特殊性。

  通过对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论述,毛|泽|东系统阐明了关于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理论,即关于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理论。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的转化,使事物发生性质的变化;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转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的差别。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创造性发展,使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更加完善,具有特殊的实践意义。

  毛泽东明确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同一性中存在斗争性,特殊性中存在普遍性,个性中存在共性,“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这就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他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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