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狱(3)

作者 : 蒲松龄    时间 : 2013-12-24 整理 : 古诗文网

        过了一天,有个妇人持状纸来到公堂,声称自己是死者的妻子,说:“我丈夫何甲,带着数百两银子出门做买卖,被胡成杀死。”费县令说:“井中确实有死人,但未必就是你丈夫。”妇人坚持说是。费县令就命把尸体弄出井来,众人一看,果然是妇人的丈夫。妇人不敢到跟前,站在远处号哭。费县令说:“真正的凶手已经抓住了,但尸体不完整。你暂时回去,等找到死者的头颅,立即公开判决,让胡成偿命。”接着把胡成从狱中唤出来,呵斥说:“明天不将头颅交出来,就打断你的腿!”叫衙役押他出去,找了一天回来,追问他,他只是嚎哭。费县令让衙役把刑具扔在他面前,摆出要用刑的样子,却又不动刑,说:“想必是你那天夜里扛着尸体慌忙急迫,不知将头掉到什么地方了。怎么不仔细寻找呢?”胡成哀求县官准许他再找。县令问妇人:“你有几个子女?”回答说:“没有。”县令问:“何甲有什么亲属?”“只有一个堂叔。”县令感慨地说:“年轻轻就死了丈夫,这样孤苦怜仃以后怎么生活呢?”妇人又哭起来,给县令磕头请求怜悯。县令说:“杀人的罪已经定了。只要寻找全尸,此案就完结了。结案后,你赶快改嫁。你是一个年轻少妇,不要再出入公门。”妇人感动得哭了,叩头下了公堂。县令立即传令村里的人,替官府寻找人头。过了一宿,就有同村的王五,报称已经找到了。县令审问查验清楚,赏给他一千钱。又把何甲的堂叔传到公堂,说:“大案已经查清,但是人命重大,不到一年不能结案。你侄儿既然没有子女,一个年轻轻的寡妇也难以生活,让她早点嫁人吧。以后也没有别的事,只有上司来复核时,你须出面应声。”何甲的堂叔不肯,费公从堂上扔下两根动刑的签子;再申辩,又扔下一签。甲叔害怕了,只好答应后退了下去。妇人听到这个消息,到公堂谢恩。费县令极力安慰她,又传令:“有谁愿买这妇人,当堂报告。”妇人下堂后,就有一个来投婚状的人,原来就是找到人头的王五。县令传唤妇人上堂,说:“真正的杀人凶手,你知道是谁吗?”妇人回答说:“胡成。”县令说:“不是。你与王五才是真正的凶犯!”二人大惊,极力辩白,叫喊冤枉。县令说:“我早已知道其中详情!之所以一直到现在才说明,是怕万一屈枉了好人!尸体没有弄出枯井,你怎么能确信就是你丈夫?这是因为在此以前你就知道你丈夫死在井里了!况且何甲死的时候还穿着破烂衣服,数百两银子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又对王五说:“人头在哪里,你怎么知道得那样清楚?你之所以这样急迫,是打算早点娶到这妇人罢了!”两人吓得面如黄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费县令用刑拷问二人,果然吐露了真情。原来王五与妇人私通已经很久,两人合谋杀了她的丈夫。恰巧碰上胡成开玩笑说杀了人,二人才想嫁祸于胡成。费县令于是释放了胡成。冯安以诬告罪,打了顿板子,判了三年劳役。直到案子结束,费县令没有对一个人乱动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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