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3)

作者 :周公、孔子    时间 : 2013-12-09 整理 : 古诗文网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缌麻(123),三月者:《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124),有事其缕(125),无事其布,曰缌。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外孙;从父昆弟姪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贵臣、贵妾(126)。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乳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甥。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
  婿。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姑之子。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舅。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舅之子。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记]公子为其母(127),练冠(128),麻(129),麻衣縓缘(130);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皆既葬除之。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131),子亦不敢服也。
  君之所为服(132),子亦不敢不服也。大夫、公之昆弟(133),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134),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135)。不及知父母(136),与兄弟居,加一等。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137)。归则已。
  朋友,麻(138)。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139),则月算如邦人(140)。
  改葬,缌。
  童子,唯当室(141),缌。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142)。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凡衰(143),外削幅(144);裳,内削幅,幅三袧(145)。若齐(146),裳内,衰外。负(147),广出于适寸(148)。适,博四寸(149),出于衰。
  衰(150),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衽(151),二尺有五寸。袂(152),属幅(153)。衣,二尺有二寸。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154)。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释】
  (1)斩衰裳:斩,裁,割。丧服上为衰,下为裳。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2)苴(j&)绖(di6)、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杖,孝杖。用黑色竹子制成。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用黑麻结成。
  (3)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用枲(xǐ)麻做冠带。绳缨,结冠的带子。
  (4)菅屦(ji1n jù):草鞋。
  (5)缉:缝衣边。
  (6)蕡(f6n):大麻或大麻的种子。
  (7)苴绖大搹(8):搹,把,握。同“扼”。中人之扼,围九寸。苴绖大搹,指首绖之大,其围为九寸。一扼,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
  (8)左本在下:本指麻根。首绖的制做,把麻根放在左边,耳的上方,从额前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把麻尾与麻根相接,把麻尾藏在麻根下,麻根搭在麻尾上。下,指外。
  (9)去五分一: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以下仿此。
  (10)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齐衰、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即斩衰的腰绖。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
  (11)苴杖:斩衰之杖。用竹做成。
  (12)削杖:齐衰之杖。用桐做成。
  (13)杖各齐其心:指杖的高下、长短以心为断。即与胸部平齐。
  (14)皆下本:皆,指竹、桐二杖。本,指根。下,一为顺其竹、桐之性,二为别于吉杖。吉杖本在上,或刻镂装饰。
  (15)担:假借。《仪礼正注句读》:“担,犹假也。无爵者假之以杖,尊其为主也。”
  (16)属:著,戴。
  (17)外毕:冠广二寸,落项前后,两头都在冠带下,向外出。反屈之,缝于带而为之,两头缝毕向外。称外毕。
  (18)锻而勿灰:锻,用水濯。勿灰,不加灰。
  (19)菅菲(f7i):草履。
  (20)外纳:纳,收余。指编屦毕,用其余头向外结之。
  (21)居倚庐:倚庐,居父母丧时所住的房子。在中门之外,东墙下,倚木为庐,用草夹障,不用泥涂。
  (22)歇(chuò):饮,喝。
  (23)溢:二十两曰溢。
  (24)虞:丧祭名。虞,安。父母葬后,迎魂安于殡宫的祭礼。
  (25)翦(ji3n)屏柱楣:张尔岐《仪礼郑注勿读》“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向开户,翦去户傍两厢屏之余草。柱楣者,前梁谓之楣。楣下两头。竖柱。
  (26)练:丧服的一种。十三月之祭。此日服用练布做的冠服,故用练名祭。  (27)舍外寝:“注以为堊室”。堊室,有丧事的人所居的地方。不是正寝,只是在中门外旧庐处建屋居住。
  (28)父为长子:长子即嫡长子。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是敬宗法。
  (29)正体于上:指嫡长子与上祖为一体,为继祢的宗子。
  (30)重:指嫡长子为受重之人。体正体,继祖,继宗庙主。
  (31)庶子:指嫡长子之外的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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