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2)

作者 :周公、孔子    时间 : 2013-12-09 整理 : 古诗文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传》曰: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也。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86)。妾为女君(87)。
  《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88)。妇为舅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女子子为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89),唯子不报。
  《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易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
  大夫为祖父母,適孙,为士者。
  《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適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90);寄公为所寓(91)。
  《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丈夫、妇人为宗子(92)、宗子之母、妻(93)。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为旧君、君之母、妻(94)。《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95)。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
  继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大夫为宗子。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旧君。
  《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扫其宗庙(96),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97)。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
  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大功布衰裳(98),牡麻绖,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99)。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100)。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101),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102)。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適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適之子长殇、中殇,大夫为適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103),九月者。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从父昆弟(104);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庶子;適妇。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姪丈夫妇人(105),报。
  《传》曰:姪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姪。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106)。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107),可无慎乎?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108),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109);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110),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111)。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音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112)。
  《传》曰:繐衰裳者何?以小功之穗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穗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113):叔父之下殇,適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適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114);小功之殇,中从下(115)。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姪、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116),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从母(117),丈夫妇人报;《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118),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庶妇;君母之父母(119)、从母(120)。《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121),则不服。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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