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方正第五(14)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4-29 整理 : 古诗文网

(51)刘真长、王仲祖共行,日旰未食①。有相识小人贻其餐,肴案甚盛,真长辞焉②。仲祖曰:“聊以充虚,何苦辞!”真长曰:“小人都不可与作缘③。”

【注释】①旰(gàn):天色晚。

②小人:晋代注重门第,士族阶层把府中吏役、老百姓等地位低的人都看成小人。肴案:菜肴。案,食盘。

③作缘:打交道;交朋友。

【译文】刘真长、王仲祖一起外出,天色晚了还没有吃饭。有个认识他们的吏役送来饭食给他们吃,菜肴很丰盛,刘真长辞谢了。王仲祖说:“暂且用来充饥吧,何苦推辞!”刘真长说:“绝不能跟小人打交道。”

(52)王脩龄尝在东山,甚贫乏①。陶胡奴为乌程令,送一船米遗之②。却不肯取,直答语:“王脩龄若饥,自当就谢仁祖索食,不须陶胡奴米③。”【注释】①王脩龄:参看《言语》第81 则注①。东山:山名,在会稽郡,是隐居的地方。②陶胡奴:陶范,小名胡奴,陶侃的儿子。乌程:县名,即今浙江省吴兴县。③“王脩龄”句:王脩龄拒绝赠米,疑是出于门第之见。王、谢是士族,陶氏本出身寒门,虽有大功也不易脐于士族之列。

【译文】王脩龄曾在东山隐居过一段时间,那时很贫困。陶胡奴当时任乌程县令,就运一船米去送给他。王脩龄推辞了,不肯收下,只是回话说:“王脩龄如果挨饿,自然会到谢仁祖那里要吃的,不需要陶胡奴的米。”

(53)阮光禄赴山陵,至都,不往殷、刘许,过事便还①。诸人相与追之。阮亦知时流必当逐己,乃遄疾而去,至方山不相及②。刘尹时为会稽,乃叹曰:“我入,当泊安石渚下耳,不敢复近思旷旁③。伊便能捉杖打人,不易。”

【注释】①阮光禄:阮裕,字思旷。参看《德行)第32 则注①。山陵:指帝王归山陵的葬礼。公元342年成帝死,葬于兴平陵,而阮裕家居会稽剡县,曾征召为侍中,不就,有隐居之志。闻成帝死,赴山陵。

②遄(chuan)疾:急速。方山:地名,在丹阳郡江宁县东。

③为会稽:作“索会稽”,对。安石:谢安,字安石,是刘惔的妹婿,当时正在会稽东山隐居,故刘惔这样说。

【译文】光禄大夫阮思旷前去参加晋成帝的葬礼,到京都时,没有去殷浩、刘惔家探望,事情完后就往回走。众友好知道了,一起去追赶他。阮思旷也知道这些名士一定会来追赶自己,便急速走了,一直走到方山,他们赶不上为止。丹阳尹刘惔当时正请求出任会稽太守,便叹息说:“我如果到会稽,要在靠近安石的小洲旁停船了,再不敢靠近思旷身旁。否则他就会拿木棒子打人,改不了的。”

(54)王、刘与桓公共至覆舟山看①。酒酣后,刘牵脚加桓公颈,桓公甚不堪,举手拨去。既还,王长史语刘曰:“伊讵可以形色加人不!”

【注释】①覆舟山:在建康,东连钟山,北临玄武湖。

【译文】王濛、刘惔和桓温一起到覆舟山去观赏。喝酒喝得半醉以后,刘惔伸腿放在桓温脖子上,桓温很受不了,抬起手拨开。回来以后,王濛对刘惔说:“他难道可以拿脸色给人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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