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故事二(5)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4-28 整理 : 古诗文网

【译文】
三司、开封府、京城外州府的长官升堂理事,都有衙役在前引路吆喝。本朝制度规定,在宫禁之中只有三种官员可以吆喝通告:宰相到中书省时通告,翰林学士到翰林院时通告,御史到朝堂时通告。吆喝通告时都用穿红衣的役吏,称作“三告官”。在官员所经过的地方,门吏用棍杖敲地以警示众人,称作“打杖子”。对两府、亲王,要从殿门一直打到本司或上马的地方;宣徽使打于宣徽院;三司使、开封府尹打于各自的官署。近年来,寺监长官也要打杖吆喝,这不合过去的规矩。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经皇帝特许,张华盖、打杖子的,那是临时性的指令。手持丝梢鞭进宫,要三司副使以上官员才可以;副使只可乘紫丝暖座跟随入内。允许仪仗队长手持旧棍杖,得是待制以上的官员才可以。近年来寺监长官也持藤杖,这不合过去的制度。文武百官的仪仗规则,除记入律令以外,各家所作的记载,还是有遗漏。所记尽管很琐细,却也是一个时期用于礼仪的器物。

百官会集坐次
【原文】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书云:“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次之,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对之。从古以来,未尝参错。”此亦略见①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②。

【注释】
①见:体现。
②以备阙文:以弥补记载的遗漏。

【译文】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时的座次,多出于临时安排。唐代以前的旧制都无法查考了,唯有颜真卿写给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的一封书信说:“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的座位在其次,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的座次在他们对面。自古以来,未曾错乱。”这段话大略体现了当时的旧制,今天抄录在这里,以弥补记载的遗漏。

赐“功臣”号
【原文】
赐“功臣”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①。自后藩镇下至从军②,资深者例赐“功臣”。本朝唯以赐将相。熙宁中,因上皇帝尊号③,宰相率同列面请三四,上终不允,曰:“徽号正如卿等‘功臣’,何补名实?”是时吴正宪④为首相,乃请止“功臣”号,从之。自是群臣相继请罢,遂不复赐。

【注释】
①奉天之役: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因京师发生兵变,德宗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次年下罪己诏,赖诸将平叛收复京师,史称“奉天之役”。
②藩镇:又称“方镇”,指唐代安史之乱后形成的掌握地方实权的节度使等割据势力。从军:“从事”和“参军”的合称。二者为古代文武长官的属官名,分掌文案和军事。唐代藩镇,从事和参军的职权往往甚重。
③尊号:亦称“徽号”,指古代给皇帝(或皇后)所加的出于歌功颂德的名号。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群臣曾请加神宗以“奉元宪道文武仁孝”之号,神宗不许。后来神宗又有“绍天法古运德建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之号。
④吴正宪:即吴充(1021—1080)。字冲卿,浦城(今属福建)人。官至宰相,卒谥正宪。

【译文】
朝廷赐予臣下“功臣”的名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时。从那以后,各藩镇长官以至其僚属从事和参军,凡是资历深的,都援例赐以“功臣”之号。本朝只以“功臣”名号赐予将相大臣。熙宁年间,因按制度要加皇帝尊号,宰相率领同事诸大臣当面请示再三,神宗始终不答应,并说:“这种名号如同你们的‘功臣’之号,对一个人的名实又有何补益?”其时吴正宪为宰相第一人,于是请求取消已赐给他的“功臣”之号,神宗答应了。自此群臣相继请求撤销“功臣”名号,遂不再赐予。

【评析】
《梦溪笔谈》首载《故事》一门,共分两卷,主要记叙和谈论宋代朝廷的典章故事,涉及官制、礼仪、舆服、图籍、科举、封赐等内容,并及有关掌故。作者所谈是有所选择的,多为当时人们已不甚熟知或不知所从来的事项,许多细节可以弥补史书的缺载;同时由于宋朝典制多沿承唐朝典制,所以作者叙其源流多溯及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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