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曾巩传

作者 :    时间 : 2015-10-12 22:57:47    整理 : 古诗文网
《宋史·曾巩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曾巩,字子固,建昌南丰人。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
    中嘉祐二年进士第。出通判越州,岁饥,度常平①不足赡,而田野之民,不能皆至城邑。谕告属县讽富人自实粟总十五万石视常平价稍增以予民民得从便受粟不出田里而食有馀。又贷之种粮,使随秋赋以偿,农事不乏。
    知齐州,其治以疾奸急盗为本。曲堤周氏子高横纵,贼良民,力能动权豪,州县吏莫敢诘,巩取置于法。章丘民聚党村落间,号“霸王社”,椎剽夺囚,无不如志。巩配三十一人,又属民为保伍,使几察其出入,有盗则鸣鼓相援,每发辄得盗。有葛友者,名在捕中,一日,自出首。巩饮食冠裳之,假以骑从,辇所购金帛随之,夸徇四境。盗闻,多出自首。巩外视章显,实欲携贰其徒,使之不能复合也。自是外户不闭。
    徙洪州。会江西岁大疫,巩命县镇亭传,悉储药待求,军民不能自养者,来食息官舍,资其食饮衣衾之具,分医视诊,书其全失、多寡为殿最。师征安南,所过州为万人备。他吏暴诛亟敛,民不堪。巩先期区处猝集,师去,市里不知。加直龙图阁、知福州。南剑将乐盗廖恩既赦罪出降,余众溃复合,阴相结附,旁连数州,尤桀者呼之不至,居人慑恐。巩以计罗致之,继自归者二百辈。福多佛寺,僧利其富饶,争欲为主守,赇请公行。巩俾其徒相推择,识诸籍,以次补之。授帖于府庭,却其私谢,以绝左右徼求之弊。福州无职田,岁鬻园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万。巩曰:“太守与民争利,可乎?”罢之。后至者亦不复取也。
    徙明、亳、沧三州。巩负才名,欠外徙,世颇谓偃蹇不偶。一时后生辈锋出,巩视之泊如也。过阙,神宗召见,劳问甚宠,遂留判三班院。上疏议经费,帝曰:“巩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拜中书舍人。甫数月,丁母艰去。又数月而卒,年六十五。
    巩为文章,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本原“ 六经”,斟酌于司马迁、韩愈,一时工作文词 者,鲜能过也。
(节选自《宋史·曾巩传》)
[注]①常平:官仓名。

译文
    曾巩,字子固,建昌南丰人。他从小就机智敏锐,十二岁时,曾尝试写作《六论》,提笔立成,文辞很有气魄。到了二十岁,名声已传播到四方。欧阳修看到他的文章,十分惊异。 
    嘉祐二年考中进士,出任越州通判。这一年发生了饥荒,他估计常平仓储存的粮食不足以用来救济,而乡间的百姓,又不能都到城里来购粮。曾巩就张贴告示晓谕所属的各县,劝说富人如实申报自己储存的粮食,共有十五万石,让他们将这些粮食比照常平仓的价格稍稍提高一点后卖给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买到粮食,又不出家乡,而且粮食有余。曾巩又让官府借给农民种子,让他们随秋季的赋税一起偿还,使得农事没有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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