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朱寿昌传

作者 :    时间 : 2016-05-05 11:02:12    整理 : 古诗文网
宋史·朱寿昌传

原文
    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人。以父巽荫守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州滨重湖,多水盗。寿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盗发,验船所向穷讨之,盗为少弭,旁郡取以为法。
    富弼、韩琦为相,遣使四出宽恤民力,择寿昌使湖南。或言邵州可置冶采金者,有诏兴作。寿昌言州近蛮,金冶若大发,蛮必争,自此边境恐多事,且废良田数百顷,非敦本抑末之道也,诏亟罢之。
    知阆州,大姓雍子良屡杀人,挟财与势得不死。至是,又杀人而赂其里民出就吏。狱具,寿昌觉其奸,引囚诘之曰:“吾闻子良与汝钱十万,许纳汝女为妇,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动,则又擿之曰:汝且死书券抑汝女为婢指钱为顾直又不婿汝子将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几误死以实对。立取子良正诸法。郡称为神,蜀人至今传之。
    知广德军。寿昌母刘氏,巽妾也。巽守京兆,刘氏方娠而出。寿昌生数岁始归父家,母子不相闻五十年。行四方求之不置,饮食罕御酒肉,言辄流涕。用浮屠法灼背烧顶,刺血书佛经,力所可致,无不为者。熙宁初,与家人辞诀,弃官入秦,曰:“不见母,吾不反矣。”遂得之于同州。刘时年七十余矣,嫁党氏有数子,悉迎以归。京兆钱明逸以其事闻,诏还就官,由是以孝闻天下。自王安石、苏颂、苏轼以下,士大夫争为诗美之。寿昌以养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数岁母卒,寿昌居丧几丧明。既葬,有白乌集墓上。拊同母弟妹益笃。
    又知鄂州,提举崇禧观,累官司农少卿,易朝议大夫,迁中散大夫,卒,年七十。寿昌勇于义,周人之急无所爱,嫁兄弟两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余丧,天性如此。
(选自《宋史·朱寿昌传》)

译文
    朱寿昌字康叔,是扬州天长县人。因父亲朱巽的荫庇任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阳光高考门户考后首发。州濒临重湖,有很多水盗。朱寿昌登记民船,刻下姓名,让他们互相窥伺侦察,出入一定要报告。水盗出发,验明船的方向穷追讨伐他们,水盗逐渐消除,别的郡都加以效法。
    富弼、韩琦任宰相,派使者到四方宽缓体恤民力,选择朱寿昌出使湖南。有人说邵州可以设置冶匠采金,皇上下诏动工。朱寿昌说邵州接近蛮人地区,金矿如果被开发,蛮人必定会争抢,从此边境恐怕生出很多是非,况且废掉几百顷良田,不是重视农业抑制工商业的办法,皇上下诏立即停止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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