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耶律楚材传

作者 :    时间 : 2016-05-05 11:10:25    整理 : 古诗文网
元史·耶律楚材传

原文
    耶律楚材,字晋卿,父履,以学行事金世宗,特见亲任,终尚书右丞。楚材生三岁而孤,母杨氏教之学。及长,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者。
    太祖定燕,闻其名,召见之。楚材身长八尺,美髯宏声。帝伟之,曰:“辽、金世仇,朕为汝雪之。”对曰:“臣父祖尝委质事之,既为之臣,敢仇君耶!”帝重其言,处之左右。帝每征讨,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应。丙戌冬,从下灵武,诸将争取子女金帛,楚材独收遗书及大黄药材。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黄辄愈。指楚材谓太宗曰:“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
    太宗即位。壬辰春,帝南征,将涉河,诏逃难之民,来降者免死。或曰:“此辈急则降,缓则走,徒以资敌,不可宥。”楚材请制旗数百,以给降民,使归田里,全活甚众。又请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措奏袭封衍圣公付以林庙地。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由是文治兴焉。
丙申春,诸王大集,帝亲执觞赐楚材曰:“朕之所以推诚任卿者,先帝之命也。非卿,则中原无今日。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楚材当国日久,得禄分其亲族,未尝私以官。行省刘敏从容言之,楚材曰:“睦亲之义,但当资以 金帛。若使从政而违法,吾不能徇私恩也。”
    冬十一月四日,帝将出猎,楚材亟言其不可,左右皆曰:“不骑射,无以为乐。”猎五日,帝崩于行在所。皇后乃马真氏称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楚材辨论不已,后虽憾之,亦以先朝旧勋,深敬惮焉。甲辰夏五月,薨于位,年五十五。后有谮楚材者,言其在相位日久,天下贡赋,半入其家。后命近臣麻里扎覆视之,唯琴阮十余,及古今书画、金石、遗文数千卷。 
(选自《元史·耶律楚材传》,有删改)

译文
    耶律楚材,字晋卿,父亲耶律履,因学问品行出众得以奉事金世宗,特别受到亲近和信任,去世时官至尚书右丞。楚材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杨氏教他读书。长大后,博览群书,兼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以及佛、道、医、卜等学问,下笔写文章,好象早就做好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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