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李纲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5-04-17 07:52:04    整理 : 古诗文网
新唐书·李纲传原文及译文

原文:
    李纲,字文纪。少慷慨,尚风节。仕周为齐王宪参军事。宣帝将杀宪,召僚属诬左其罪,纲矢死无桡辞。及宪诛,露车载尸,故吏奔匿,纲抚棺号恸,为瘗讫,乃去。
    事隋为太子洗马。太子勇宴宫臣,左庶子唐令则奏琵琶,又歌《武媚娘曲》。纲曰:“令则官调护,乃自比倡优,进淫声,惑视听,诚使上闻之,岂不为殿下累乎?臣请正其罪。”勇曰:“置之,我欲为乐耳!”后勇废,文帝切让,官属无敢对,纲独曰:“陛下不素教,故太子至此。太子资中人,得贤者辅而善,得不肖导而恶,何特太子罪邪?”帝曰:“朕过矣!”擢尚书右丞。大业末,贼帅何潘仁劫为长史。
    高祖受禅,拜礼部尚书兼太子詹事。齐王元吉为并州总管,纵左右攘夺,民愁苦,宇文歆谏,不听。刘武周入太原,元吉惧,弃军奔京师,并州陷。帝怒,谓纲曰:“王年少,不习事,故以歆及窦诞佐之。太原,兴王地,兵十万,粟支十年,奈何一旦弃去?歆建此计,我当斩于军。”纲曰:“王过恶,诞养成之。歆事王浅,有阙必诤。今赖歆计,使陛下不失爱子,且有功,又可加罪乎?”翼日,帝悟,于是释歆。
    太子建成浸狎亡赖,猜间朝廷。纲频谏不见听,遂乞骸骨。帝骂曰:“卿为潘仁长史,而羞朕尚书邪?”纲顿首曰:“潘仁,贼也,志残杀,然每谏辄止,为其长史,故无愧。陛下功成,厚自伐,臣言如持水内石,敢久为尚书乎?且臣事东宫,东宫又与臣忤,是以上印绶。”帝谢曰:“知公直士,幸卒辅吾儿。”乃拜太子少保,尚书、詹事如故。帝以纲隋名臣,手敕未尝名。
    贞观四年,复为少师。每听政,必诏纲与房玄龄、王珪侍坐。纲发言陈事,毅然不可夺。及疾,帝遣玄龄至家存问。明年卒,年八十五,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贞,太子为立碑。
(选自《新唐书》第九十九卷,有删改)

译文:
    李纲,字文纪。少年时代意气风发,崇尚高风亮节。在周朝任齐王宇文宪的参军事。宣帝准备杀宇文宪,召来他的僚属诬陷编造罪名,李纲誓死没有屈从的言辞。等到宇文宪被杀后,李纲用没有帏盖的车子载着宇文宪的尸体。宇文宪生前的属吏都躲得远远的,李纲扶着棺材嚎啕恸哭,为他安葬之后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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