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景仁墓志铭(苏轼)

作者 : 苏轼    时间 : 2014-11-24 21:24:56    整理 : 古诗文网
范景仁墓志铭(苏轼)原文及译文

原文:
    公姓范氏,讳镇,字景仁。四岁而孤,从二兄为学。薛奎守蜀,公时年十八,奎与语奇之,还朝与公俱。举进士,为礼部第一,释褐为新安主簿。宰相庞籍言公有异材,恬于进取,特除直秘阁,擢起居舍人。
仁宗性宽容,言事者务讦以为名,或诬人阴私。公独引大体,略细故。时陈执中为相,公尝论其无学术,非宰相器。及执中嬖妾笞杀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公言:“今阴阳不和,财匮民困,盗贼滋炽,执中当任其咎。闺门之私,非所以责宰相。”识者韪之。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继嗣。嘉祐初得疾,中外危恐,不知所为。公独奋曰:“天下事尚有大于此者乎?”即上疏曰:“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此天下之大公也。愿陛下择宗室贤者,异其礼物,而试之政事,以系天下心。”章累上,不报,因阖门请罪。执政谓公:“上之不豫,大臣尝建此策矣,今间言已入,为之甚难。”公复移书执政曰:“事当论其是非,不当问其难易。速则济,缓则不及,此圣贤所以贵机会也。诸公言今日难于前日,安知他日不难于今日乎?”凡章十九上,待罪百余日,须发为白。
   王安石为政,改常平为青苗法。公上疏曰:“常平之法,始于汉之盛时,视谷贵贱发敛,以便农末,不可改。而青苗行于唐之衰乱,不足法。”疏三上,不报。即上言:“臣言不行,无颜复立于朝,请致仕。”疏五上,最后指言安石以喜怒赏罚事,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安石大怒,自草制,极口诋公。落翰林学士,以本官致仕。公上表谢,其略曰:“虽曰乞身而去,敢忘忧国之心?”
公既退居,专以读书赋诗自娱。客至,辄置酒尽欢。或劝公称疾杜门,公曰:“死生祸福,天也。吾其如天何!”轼得罪,下御史台狱,索公与轼往来书疏文字甚急。公犹上书救轼不已。
    元祐三年十二月薨,享年八十一。
(选自《苏东坡全集》卷六十一,有删节)

译文:

    公姓范氏,名叫镇,字景仁。他四岁失去父亲,跟随两个哥哥学习。薛奎做益州知州,范公那时只有十八岁,薛奎和他交谈,感到很惊奇。薛奎任满还朝时,就带着范公一起回到京城。范公参加进士考试,考中礼部试的第一名,初为官担任新安县的主簿。宰相庞籍说他有特殊才能,生性恬淡不急于进取,破格给他加官为直秘阁,又提拔为起居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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