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穆传(2)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4-05-07 21:42:39    整理 : 古诗文网


    后周显德初年,李穆以进士身份担任郢州、汝州的从事,升任右拾遗。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选任为洋州通判。李穆到了洋州,处理积滞的案件,没有拖延的诉讼案件。调任陕州通判,有关官吏要调用陕州租赋到河南时,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不立刻听从命令,因此被免职。又因为选拔官吏时建及犯错误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职务。当时他的弟弟李肃担任博州从事,李穆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与兄弟共同学习,心志淡泊。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征召。第二年,授予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来,文辞崇尚华丽,到李穆开始运用典雅方正的词语,全力矫正流弊。李穆与卢多逊曾同门受业,太祖曾对卢多逊说:“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学识之外,没有他喜欢的。”卢多逊回答说:“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事不因为生死而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太祖说:“确实是这样,我要任用他。”当时将要进攻讨伐江南,已经安排分派了各位将领的兵力,但还没有发兵的理由。于是就先召令李煜入朝,任命李穆为使者。李穆到江南传达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托,并且说“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现在如果这样,倒不如死了算了。”李穆说:“入朝不入朝,你自己决定。然而朝廷军队精锐,物力雄厚丰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挡其锋芒,应该仔细考虑,切莫让自己后悔。”出使回来,详细地报告情况,皇上认为他传旨抓住了要点。江南人也认为他说的话很实在。
    太平兴国初年,转任左补阙。兴国三年冬天,加授史馆修撰、判馆事,皇上亲自赐给他金印紫绶。兴国四年,跟随皇上出征太原回来后,又被授予中书舍人之职。参与修撰《太祖实录》,获赐衣带、银器、缯彩。兴国七年,因为与卢多逊亲昵,又因为替秦王赵廷美草拟朝辞笏记,被谏官所弹劾,降职授予司封员外郎。
兴国八年春,与宋白等共同执掌贡举考试,陪侍皇上在崇政殿主持进士考试,皇上怜悯他瘦弱憔悴,当天即又授予他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五月,又征召他为翰林学士。六月,任开封府知府,判断案精细敏捷,奸佞狡猾之徒无从依靠,因此豪门大族敛迹,权贵不敢以私干政,皇上更加了解他的才能。十一月,升任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一个多月之后,回家为母亲守丧,不久,即官复原职。李穆多次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守丧到三年期满,然而皇上下诏坚持要他复职,李穆更加哀痛忧伤,竭尽礼仪。兴国九年正月,早晨起床后正准备上朝,风眩病发作猝死,享年五十七岁。
    李穆自降职授予员外郎到恢复中书舍人,入朝任翰林学士,再担任参知政事,直到猝死,不到一年时间。皇上听说他去世,哭着对近臣说:“李穆是国家的良臣,我正要倚重任用他,却突然去世,这不是这个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追赠他为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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