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铭|欧阳修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27 14:27:31    整理 : 古诗文网
欧阳修《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铭》原文及翻译

原文
距长沙县西三十里,有墓曰狄君之墓者,乃予所记谷城狄君栗者也。始君居谷城,有善政,及其亡也,其子遵谊泣而请。呜呼!予哀狄君者,其寿止于五十有六,其官止于一卿丞。盖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若其殁而又无传,则后世遂将泯没,而为善者何以劝焉?此予之所欲铭也。
    君字仲庄,世为长沙人。幼孤,事母,乡里称其孝。好学自立,年四十始用其兄棐荫,补英州真阳主簿,再调安州应城尉,能使其县终君之去无一人为盗。荐者称其材任治民,乃迁谷城令。汉旁之民,惟邓、谷为富县,尚书铨吏常邀厚赂以售贪令,故省中私语,以一二数之,惜为奇货,而二邑之民未尝得廉吏,其豪猾习以赇贿污令而为自恣。至君一切以法绳之,奸民、大吏不便君之政者,往往诉于其上,虽按覆,率不能夺君所为。其州所下文符,有不如理,必辄封还。州吏亦切齿,求君过失不可得,君益不为之屈。其后民有讼田而君误断者,诉之,君坐被劾。已而县籍强壮为兵,有告讼田之民隐丁以规避者,君笑曰:“是尝诉我者,彼冤民能自伸,此令之所欲也,吾岂挟此而报以罪邪?”因置之不问,县民由是知君为爱我。是岁,县民数万聚邑中,会秋,大雨霖,米踊贵绝粒,君发常平仓赈之。有司劾君擅发仓廪,君即具伏,事闻,朝廷亦原之。又为其民正其税籍之失,而使得岁免破产之患。逾年,政大洽,乃修孔子庙,作礼器,与其邑人春秋释奠而兴于学。时予为乾德令,尝至其县,与其民言,皆曰:“吾邑不幸,有生而未识廉吏者,而长老之名所记,才一人,而继之者今君也。”问其一人者,曰:“张及也。”推及之岁至于君,盖三十余年,是谓一世矣。呜呼!使民更一世而始得一良令,吏其可不慎择乎?君其可不惜其殁乎?其政之善者可遗而不录乎?
    君用谷城之绩,迁大理寺丞,知新州,至则丁母郑氏忧。服除,赴京师,道病,卒于宿州。

译文:
距离长沙县西边三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坟墓,为狄君之墓,(狄君)就是我所记载的谷城狄栗。起初,狄栗居住在谷城,有好的政绩,等到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狄遵谊哭着请求我(为他的父亲撰写墓志铭)。唉!我对狄君的死很伤心,他的寿命只有五十六年,他的官职只是一个卿丞。他生前不为世人所熟知,如果他死后又没有传记,那么后世就会将他忘记,(如果这样)为善的人凭什么受到鼓舞呢?这就是我要为他撰写墓志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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