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论(姚鼐)(3)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19 10:03:40    整理 : 古诗文网


注释
(1)李斯:秦代政治家。原为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人。曾从战国著名学者、政治家荀卿学习,后入秦。秦统一全国,李斯为丞相,秦始皇用其建议,禁私学,焚《诗经》、《尚书》,以加强中央集权。始皇死后,他追随赵高,迫令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被杀。
(2)苏子赡:即宋代文学家苏拭。苏轼《荀卿论》:“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荀卿:即荀子,名况,战国时代思想家、教育家,世人尊称为“卿”。曾游学于齐,三为祭酒,后赴楚国为兰陵令,著书终老于楚,韩非、李斯都是他的学生。
(3)孝公: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君,公元前361-338年在位,任用商鞅变法,使秦国逐渐强大。
(4)商鞅:战国政治家,卫国人,姓公孙,名鞅,亦称卫鞅。后因战功封商(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号商君,因称商鞅。孝公六年任为秦国左庶长,实行变法,升为大良造,孝公十二年迁都咸阳,进一步实行变法。其变法内容主要是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特权,按军功大小定爵位等级,废除井田制,准许买卖土地,统一度量衡等。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富强打下了基础。
(5)燔(fan凡)《诗》、《书》:烧掉《诗经》、《尚书》等书籍,以统一思想。燔:焚,烧。按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的主张见于《韩非子•和氏》所引。
(6)告坐之过:藏奸不告之罪及连坐之罪。《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7)游宦之民:他国来游以求仕进者。
(8)因:凭藉,依靠。
(9)习以为善:习以为常,不知其弊。
(10)逆探:猜度试探。逆:猜测。二世:秦二世,名胡亥。
(11)中(zhong仲):投合。侈君:残暴放纵的君主。
(12)三代:夏、商、周三个朝代。
(13)禁学士:指秦始皇坑儒生犯禁者。
(14)尚督责:李斯上书二世说:“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若此则帝道备。”二世于是“行督责益严”。(《史记•李斯列传》)督:督察,检查;责:责之以法。
(15)“设所”句,假设遇到的不是始皇、二世,李斯的办法不会如此,但那也不是因为他实行仁政,仍不过是趋时而已。
(16)颦蹙:皱眉蹙顿。“颦”同“颦”。
(17)容:容或,或许。
(18)宴然:安闲的样子。
(19)“《易》曰”四句:语见《易经•履》。眇:瞎一眼。咥(die迭):咬。弱视可以看东西,腿瘸可以走路,踩到老虎尾巴上,老虎就会咬人,有灾难。这几句的意思是说:小人虽能窃居高位,作威作福,但最后终会得到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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