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李信圭传

作者 : 古诗文    时间 : 2016-12-04 20:44:23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李信圭传

原文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举贤良,授清河知县。县瘠而冲,官艘日相衔,役夫动以千计。前令请得沭阳五百人为助然去家远艰于衣食信圭请免其助役代输清河浮征三之二两邑便之。俗好发冢纵火,信圭设教戒十三条,令里民书于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书其民勤惰善恶以闻,俗为之变。
    宣德三年上疏言:“本邑地广人稀,地当冲要,使节络绎,日发民挽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妨废农桑。前年兵部有令,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今此令不行,役夫无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谁敢诘问。或遇快风,步追不及,则官舫人役没其所赍衣粮,俾受寒馁。”从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达京师,沿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有司,州县岁发二三千人,昼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别杂泛差役,一体派及。致土田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可悯伤。请自仪真抵通州,尽免其杂徭,俾得尽力农田,兼供夫役。”帝亦从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泽。
    正统元年,用侍郎章敞荐,擢知蕲州。清河民诣阙乞留,命以知州理县事。民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夺,民代输租者六十年。信圭奏之,诏还民。饥民攘食人一牛,御史论死八人。信圭奏之,免六人。天久雨,淮水大溢,没庐舍畜产甚众。信圭奏请振贷,并停岁办物件及军匠厨役、浚河人夫,报可。南北往来道死不葬者,信圭为三大冢瘗之。十一年冬,尚书金濂荐擢处州知府,其在清河已二十二年矣。处州方苦旱,信圭至辄雨。未几,卒于官。清河民为立祠祀之。  (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六十九•循吏》)

译文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年间,因贤良而被单荐,授官清河知县。该县很贫瘠而地处交通要冲,官船每天来往不断,(征用的)役夫动辄以千来计算。前任县令请示上级得到沐阳县五百人相助,然而这些人离家远,衣食艰难。李信圭请求免去他们前来相助的差役,而让沐阳县代替清河县缴纳额外赋税的三分之二,两县都觉得方便。当地风俗好盗墓和纵火(抢劫),李信圭设立教育警戒的条文十三条,命令村民书写在牌上,每月的初一、十五加以告诫;并且将百姓的勤劳、善良或怠惰、恶行公之于众,风俗因此得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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