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吴中复传(2)

作者 :    时间 : 2016-08-25 17:47:52    整理 : 古诗文网

    吴中复进士及第,主持掌管峨眉县。边疆百姓滥建祠庙的现象太过兴盛,吴中复全部废除了。他在官位上清廉,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时,不载回一件物品。在潭州做通判,御史中丞孙抃推荐他为监察御史,最初两人不相识。有人问他,孙抃说:“过去人们以成为自荐求仕的御史为耻,现在难道有徇私荐人的吗?”吴中复升任殿中侍御史。弹劾宰相梁适,仁宗说:“马遵也说了这件事。”并且问吴中复说:“唐朝自天宝后乱治分合,为什么呢?”吴中复逐个引用姚崇、宋璟、张九龄、李林甫、杨国忠任免的事来回答。到任职结束,中复又做虔州通判,还未到任,又回到御史台。  
    富弼主李仲昌开六漯河,太监刘恢密告所管理的山冈与国姓上名字相同,贾昌朝暗中帮助他,想要动摇富弼的地位。皇上下诏让中复前往治理,催促行程十分着急。中复说:“冤案(一定)由奸臣兴起,这不是太平盛世应该有的。”赶到,考查他的名字,是赵征村。也没有山冈,冤案因此得以终止。又弹劾宰相刘沆,刘沆被罢免。任龙图阁直学士、掌管江宁府。邮兵苦于巡辖官的苛刻,邮兵把他捆起来然后用鞭子抽巡辖。(邮兵犯上作乱)。罪案已定(已详尽、结案),按照法令不至于死,吴中复斟酌案情行事杀了首恶,流放了其他人,上奏朝廷后定为法令。历任成德军、成都府、永兴军。  
    河北实行青苗法,使者到达,要先下州县。中复发檄文说:“粮食买进卖出自有日期,现在事先打扰,为什么呢?”使者拒不听从,将要上报。安抚司韩琦正上书谏青苗法,记录他的话来呈给皇上。宋神宗合并省、郡邑,要把永康作为县,中复说:“永康控制威州、茂州,不可废除。”后来因为夷乱最终恢复。  
    关内大旱,老百姓大多流亡。中复请求增加赈济抚恤,执政者讨厌他,派使者去视察,说不符合实情,削一级官阶,提拔掌管玉隆观。起用掌管荆南知府,因为过度用公款,以酒使性犯罪,被免职。死亡,六十八岁。吴中复性格开朗平易近人生活简朴,喜欢救济别人的难处,士大夫都称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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