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何乔新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09 07:57:53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何乔新》原文及翻译

原文:

    乔新,字廷秀,江西广昌人。时乔新已登景泰五年进士,官南京礼部主事,成化四年迁福建副使。所属寿宁银矿,盗采者聚众千余人,募兵击擒其魁。福安、宁德银矿久绝,有司责课,民多破产。乔新以为言,减三之二。兴化民自洪武初受牛于官,至是犹岁课其租,奏免之。迁河南按察使。岁大饥,故事,振贷迄秋止。乔新曰:“止于秋,谓秋成可仰也,今秋可但已乎?”振至明年麦熟乃止。都御史原杰以招抚流民至南阳,引乔新自助。初项忠驱流民过当民闻杰至益窜山谷乔新躬往招之附籍者六万余户。迁湖广右布政使。荆州民苦徭役,验丁口贫富,列为九等,民便之。
    乔新性廉介,观政工部时,尝使淮西。巢令阎徽少学于文渊①,以金币馈。乔新却之,阎曰:“以寿吾师耳。”乔新曰:“子欲寿吾亲,因他人致之则可,因吾致之则不可。”卒不受。福建市舶中官死,镇守者分其赀遗三司,乔新独固辞。不得,输之于库。既家居,杨爱遣使厚致赠,且献良材可为榇者,乔新坚却之。
    罢归后,巡按江西御史陈诠奏:“乔新始终全节,中间只以受亲故馈遗之嫌,勒令致仕,进退黯昧,诚为可惜。乞行勘,本官如无疾则行取任用,有疾则加慰劳,以存故旧之恩,全进退之节。”不许。后中外多论荐,竟不复起。十五年卒,年七十六。
    江西巡抚林俊为彭韶及乔新请谥,吏部覆从之。有旨令上乔新致仕之由,给事中吴世忠言:“乔新学行、政事莫不优,忠勤刚介,老而弥笃。御史邹鲁挟私诬劾,一辞不辨,恬然退归。杜门著书,人事寡接,士大夫莫不高其行。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贤之典,则如宋蒋之奇尝诬奏欧阳修矣,胡纮辈尝诬奏朱熹矣,未闻以一人私情废万世公论也。”事竟寝。正德十一年,广昌知县张杰复以为言,乃赠太子太保。明年赐谥文肃。(选自《明史》,有删改)
【注】①文渊:何乔新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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