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赵葵传(2)

作者 :    时间 : 2016-03-24 05:53:52    整理 : 古诗文网

    嘉熙元年,赵葵以宝章阁学士的身份任扬州知州。嘉熙二年,因为接应、援助安丰取得胜利,上奏后被任命为刑部尚书,又兼任本路屯田使。赵葵前后留任扬州八年,开垦土地,整治军队,边境守备日益整饬。  
    淳祐三年,赵葵安葬他的母亲,请求补服守满三年丧期,没有被批准。赵葵上奏疏说“:移忠作为孝,是臣、子相通的情谊;教孝求取忠,是君、父最仁义的表现。忠孝同于一源,并行不相矛盾。所以说忠臣以忠侍奉其君王,孝子以孝侍奉其亲长,其根本是一致的。过去几年念叨担当事任,在军队中任职,冒着万死的危险而不顾,舍身为国平定战乱,效命国家,驻守封疆,这是以孝侍奉君王的充分表现。我先前服丧,受命离家任职,努力服从临时任命,把国家的急难放在前头而把为母亲服丧放在后头。现在离任去职,已经补穿丧服,居住在草屋中,请求遵从通常的制度。”又没有被批准。赵葵又上奏疏说“:我过去奉诏令讨伐叛逆之人,恰逢母亲去世,在我悲痛内疚的情况下,命我驰驱疆场为国效力,移孝作为忠,这是我不敢推辞的。这是我曾经以国家的急难为先,并且尽臣子的忠义。母亲的恩德未报答,渐渐已超过了十二年,吃着稻米穿着锦衣、抬头低头之间,愧疚日增。况且我已经补行穿麻布丧服之礼,抒发睡草垫枕土块的悲哀,覆盖泥土做成坟墓,靠着草庐等待服丧期满,丧事只有进行而没有退止的道理,本来就不应该刚过数月就除去丧服。”朝廷于是任命他提举洞霄宫,他没有接受。 
    景定元年,授命担任两淮宣抚使、扬州通判,进升封为鲁国公。咸淳元年,加官少傅。咸淳二年,请求退休,特地授命他担任少师、武安军节度使,进封冀国公。赵葵坐船停靠在小孤山,去世,享年八十一岁。当天晚上,五洲星石陨落其大如箕。赵葵被追赠为太傅,谥号“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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