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史·刘杳传(2)

作者 :    时间 : 2016-11-22 16:24:09    整理 : 古诗文网
 
    刘杳年少时十分好学,博览群书,沈约、任昉等人,每遇到有些遗忘的东西都来问刘杳。出任临津县令,政绩很好,任期满后,临津县三百多人到朝请求他留任,皇帝下诏同意了百姓的请求。刘杳因病请求离职,回京后任云麾晋安王府参军。詹事徐勉推举刘杳和顾协等五人进华林院撰写《遍略》,该书完成后,以原任职官兼任廷尉正,又因脚疾解职。因此有闲暇著《林庭赋》。王僧孺看了后赞叹地说:“沈约的《郊居》以后,便没有这样好的作品。”普通元年(520),又任建康县令,提升为尚书驾部郎,几个月后改任署仪曹郎,仆射徐勉将台阁文议交由刘杳负责。出任余姚县令,在任期间清正廉洁,有人给他送礼,全都没有接受,湘东王对他大加称赞和褒奖。回京后任宣惠湘东王记室参军,母亲去世后去职离任。服丧期满,恢复王府记室官位,兼任东宫通事舍人。大通元年(527),提升为步兵校尉,仍兼任东宫通事舍人。昭明太子对刘杳说:“酒不是你所喜欢的,但任酒厨之官,完全是为了不愧古人。”不久有诏令让他代替裴子野负责著作郎的事务。昭明太子死后,新立太子,原东宫人员按旧例都要离职调任,皇帝下诏特留刘杳仍在太子宫任职。继续注释昭明太子的《徂归赋》,人称他知识广博。仆射何敬容奏请刘杳转任王府咨议,高祖说:“刘杳必须先经过中书。”于是任命他为中书侍郎,不久任平西湘东王咨议参军,仍然兼任东宫通事舍人和著作郎。提升为尚书左丞。大同二年(536),死在官任上,年龄五十岁。 
    刘杳为人清廉俭朴,没有过多的嗜欲。生性不不自我夸耀,不评论别人的长短是非,看了佛家的经典后,时常做善事,忍让克己。天监十七年(518),自从为母亲守孝,便长期不食荤腥,只吃素食。临死时,遗言用僧服装殓,用敞车运载,还乡安葬,随便选择一片墓地,只需安放下棺材就够了,不要设灵台祭筵。其子按他的遗愿办理了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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