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一百十四 志八十九

作者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4-08-30    整理 : 古诗文网


  初,缔造沈阳,建六部,置承政、参政各官。世祖奠鼎燕京,置官镇守,户、礼、兵、工四曹隶之。十五年,设礼部;明年,设户、工两部;康熙元年,设刑部;三十年,复设兵部;并置侍郎以次各官,五部之制始备。旧制各置理事官正四品。一人,六十年省。雍正三年,定每岁差御史一人稽察五部。嘉庆四年停。五年,允御史傅色纳请,增置汉郎中等官。乾隆八年省。复定凤凰城迎送官三人。正五品。乾隆三十六年省。八年,置尚书领其事。寻省。光绪初,定将军兼理兵、刑二部,佩金银库印钥,稽覈户部。馀悉如故。四年,增置宗室司员。如前所列。三十一年,复命将军赵尔巽兼管五部。寻以政令纷歧,疏省之。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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