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品尊重正教分(2)

作者 :阿傩    时间 : 2013-12-30    整理 : 古诗文网

如佛塔庙者,言皆应如供养佛塔佛庙一般的供养。供养塔庙,人所共知。说经之处,或忽视之。故举塔庙为例。以明说经即是道场,便与塔庙一般无二,故皆应供养也。总以发明说法人是佛所遣,所说法本是佛说。故代佛宣扬,即同佛在。法华云:‘能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法华然,一切经皆然,金刚般若更无不然。上文曰当知者,指此。若其知是人为佛遣,法是佛说,自知皆应恭敬供养矣。
塔是梵语,具云塔婆,其音少讹,实是窣堵波也。义云高显处,亦翻方坟圆冢。塔必高显者,所以表胜也。佛塔多种,今且明四。所谓生处塔,成道塔,转法轮塔,般涅槃塔,是也。今教供养如塔,即摄此四种塔之义也。何以言之。此经是明实相。实相者,佛之法身也。又曰:一切诸佛从此经出,则此处岂非佛生处之塔乎。闻法而后知修因证果。而此经生福无量,夙罪皆消,当得无上菩提。故此处便同佛成道处之塔也。代佛宣扬大乘最上乘法,是此处正为佛转法轮处之塔矣。般涅槃者,义云无为,亦为生灭灭已,理事究竟之义。而此经所说皆无为法,令闻者灭生灭心,证究竟果,所谓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谓此处即是佛般涅槃处之塔,不亦可乎。
庙者,貌也。意明供佛像处,梵语为支提。凡是佛塔,必供佛舍利。舍利即佛真身。凡供佛像之庙,必有经法,必有僧众。言一庙字,即是住持三宝所聚之处。今云如佛塔庙,是明说经人代佛宣扬,便同真佛在此。说此大法绍隆佛种,便是住持三宝。故曰佛塔庙,皆应供养。上文曰为他人说福德胜前者,因此之故。由此可证经虽说处,意实在人。然而尊重说经人若此。倘说经人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妄谈般若,误法误人,其罪业之大,亦不可言喻。从经之正面,即可看到反面。此又说经人所当知,应兢兢自审,不可少忽者也。故下文又曰:何况尽能受持云云。受者,谓领纳真实义也。持者,谓依义修持也。然则不能修持,便是能说不能行,如数他家宝,自无半钱分矣。且不能修持,亦必不能领纳。因甚深微妙真实义,决非能从文字上领会得的。不能领会而说,势必至于妄谈般若,浅说般若矣。警戒说经人,可不谓之深切著明乎哉。
佛告诉须菩提,一个人能够喜爱金刚经,研究它又使它流通,这个人已经成功了,在这个世界上是第一等人,成就了最为希有之法。
刚才说,这本经典所在的地方,就等于代表了佛,等于佛就在这里,甚至代表佛的弟子们,须菩提、舍利弗、目连、迦叶等等,这个经典多严重啊!可是向大家报告,包油条也经常看到,就像印禅宗的指月录这本书的故事一样。还记得是请萧先生和好多人帮忙,印好了指月录,但是销不掉,有个朋友向屠宰公会推销,一共销了二三十部,后来指月录没有了,我就请他赶快想办法把那些书收回来,他跑去只要到了三五部,原来他们用来包猪肉包掉了。天下有这样的事情!佛经拿来包猪肉,这都是公案。前面说到金刚经有这么严重,这么伟大,人手一本,不知道有多少塔庙啊!读金刚经,读佛经,千万不要被文字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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