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刑法(2)

作者 :吴兢    时间 : 2013-12-26    整理 : 古诗文网

【注释】
①辟:指国君。
②具僚:指左右群臣。
③亨屯(zhūn):亨,顺通;屯,艰难。亨屯意谓解救危难,使之安顺。
④大明:指太阳。
⑤惨舒:残忍和宽大。
⑥三光同其得失:依照日月星辰检查朝政得失。
⑦彼昏不知:昏庸无知。
⑧据馈频起:一顿饭要中断好几次。
⑨牵裾(jū):拉起衣服。
⑩小心:小心谨慎。
【译文】
张蕴古,在贞观二年,任幽州总管府记室兼直中书省时,他向唐太宗呈上了《大宝箴》一文,文辞华美,道理深刻,是一篇规诫朝政的好文章。内容如下:
古往今来,纵观横看,君主都要为民造福,做君主的确不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国各地随其所有进贡,满朝文武一呼百应。因此国君容易丢掉戒备之心,滋生放纵之情。岂知福兮祸所伏,事故生于疏忽,灾祸生于意外,世事无常。所以圣人顺应天意,拯济苍生,归罪于自己,施恩于百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君主以一己之躯侍奉天下,不以天下百姓侍奉一身。用礼教防止奢靡,制定音乐防止其放荡。左右史官,记录君主的言行,外出时戒备森严,回宫时路禁行人。按照春夏秋冬而调整其宽严,依据日月星辰检查得失。因此,自己的言行就成了国家法度,声音就成了时代旋律。君王是天下人的楷模。不以臣下为无知,身居高位而能倾听下面的呼声;不可掉以轻心,让小小的过失酿成难以挽回的灾难。快乐不可过度,过度则转喜为悲;欲望不可放纵,放纵则成为祸患。君王居住琼楼玉宇,何等华丽,其实尺幅之地就可以容身。那些暴君不明这道理,竟用美玉来修筑楼台宫室。山珍海味任由享用,其实食物只要合口就已很好了。而一味放纵的暴君却贮酒为池,酒糟堆成山。不要沉溺于女色和打猎,不以奇珍异宝为贵,不听让人堕落的音乐。在内沉迷美色会损害健康,在外沉迷田猎会放荡人心,贪稀有的财宝是奢侈,迷亡国的音乐为yín靡(版 权 所有 ew en yan .c o m 易 文言 网)。不要倨傲,轻视贤才,不要认为自己富有智能而拒绝忠言。魏文帝辛毗拉着他的衣服,苦苦劝阻。他也不制止。古代宽厚仁慈的君王,汉高祖可为典范。他处理政事像周文王一样小心谨慎,如履薄冰。
【原文】
《诗》云:“不识不知。”《书》曰:“无偏无党。”一彼此于胸臆,捐好恶于心想。众弃而后加刑,众悦而后命赏。弱其强而治其乱,伸其屈而直其枉。故曰:如衡如石,不定物以数,物之悬者,轻重自见;如水如镜,不示物以形,物之鉴者,妍蚩自露。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汶汶而暗,勿察察而明。虽冕旒①蔽目而视于未形,虽黈纩②塞耳而听于无声。纵心乎湛然之域,游神于至道之精。扣之者,应洪纤而效响;酌之者,随浅深而皆盈。故曰:天之清,地之宁,王之贞。四时不言而代序,万物无为而受成。岂知帝有其力,而天下和平。吾王拨乱,戡以智力;人惧其威,未怀其德。我皇抚运,扇以淳风;民怀其始,未保其终。爰术金镜③,穷神尽性。使人以心,应言以行。包括理体,抑扬辞令。天下为公,一人有庆。开罗起祝,援琴命诗。一日二日,念兹在兹。惟人所召,自天佑之。争臣司直,敢告前疑。
太宗嘉之,赐帛三百段,仍授以大理寺丞。
【注释】
①冕旒(liú):冠冕。
②黈纩(tǒu kuànɡ):黄丝绵。古代帝王戴冕,两旁各挂一小团黄绵,以示不听无益之言。
③爰术金镜:借助历史的镜子。
【译文】
《诗经》写道:“不去认识就不会了解。”《尚书》说:“不偏私,不结党,为君之道光明正大。”必须一视同仁,不随意流露好恶之情。被众人指责的就加以处罚,被众人赞赏的就实行赏赐。打击邪恶整顿乱世,伸张正义昭雪冤案,所以说:好比是秤,它并不确定物体的重量,而物体用秤一称,轻重自然就显示出来了;好比是镜子,它并不赋予物体形状,但是物体在镜子前面一照,美丑自然就显露出来了。不要糊里糊涂,是非不分,也不要过分苛刻,以苛察为明。虽然冠冕遮目也要看到尚未酿成的问题,虽然棉絮塞耳也要听到尚未发出的声音。心地宽广无所不容,神智超群无所不通。像洪钟,随着叩打者用力大小发出不同的声音;像大海,任取水的人用多用少都能满足。所以说:“上天得以清朗,大地得以安宁,王侯得以天下归心。”一年四季默默地交替轮转,寒暑有序;万物无为旧忘新生。帝王可以把天下治理得和平安宁,使人看不到自己的作用。陛下崛起于乱世,凭借智能和武功,挫败群雄。现在,百姓只惧怕您的神威,还没有感激您的恩德。陛下顺应天意,力行淳朴之风;老百姓开始归附,但还未能保持到最终。于是要倡导道义,显示陛下无不洞察。以诚心对百姓,用行动实现诺言。基本国策要掌握,语言辞令有褒贬。让天下成为公有,让皇帝有美好德行。像商汤那样网开三面祝告禽兽逃生以示仁慈,像舜帝那样弹琴颂诗教化百姓。一天又一天,念念在于此。陛下顺就了民心,因此上天保佑。使群臣斗胆妄言,纷纷进谏。
唐太宗看后很是赞许,赐给他丝帛三百段,加封他为大理寺丞。
【原文】
贞观五年,诏曰:“在京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云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审思,三覆何益?纵有追悔,又无所及。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又手诏敕曰:“比来有司断狱,多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惑恐有冤。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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