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杞世家(5)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5-07 整理 : 古诗文网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娶蔡女<1>,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注释〕
  <1>文公未娶蔡女,佗亦非蔡女所生,司马迁误,说详后。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1>。三十三年,鲁弑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2>。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3>。

  〔注释〕
  <1>实际上是卫国大夫石碏(cuò,错)与陈侯合作,派人在陈国境内杀死州吁,详情参见《卫康叔世家》。 <2>据《左传·桓公五年》:“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并非蔡人杀免。又《春秋·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实际上,桓公先生太子免,又娶蔡女生子名跃。陈佗先杀太子免而自立,蔡人又为跃杀佗,立跃,是为厉公。《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五父即陈佗,显非陈厉公。司马迁误记。 <3>赴:同“讣”,报丧。此段文引自《庄传·桓公五年》,因为陈人两次向鲁国通报陈桓公之死,所以造成其死日记为二天(甲戍、己丑)。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1>,卦得《观》之《否》<2>:“是为观国之光<3>,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4>?不在此,其在异国<5>?非此其身<6>,在其子孙<7>。若在异国,必姜姓<8>。姜姓,太岳之后<9>。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10>?”

  〔注释〕
  <1>《周易》:西周时的一部占筮算卦之书,其中也反映了时人的思想及部分史实。全书分为六十四卦,每卦八爻,共计有卦辞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占卜时,根据所得的卦、爻辞来预言吉凶。筮:用一种特殊的草棍来当占卜的工具。筮法是:取筮草五十根,先取出一根为太极。然后将四十九根分为左右两份以象两仪,然后再将右边一份中取出一根棍置于左手,然后以四为组分数左、右两份,将其余数记下刨出;以余下筮草再按上法分左右以四来数,将余数再刨出;剩余筮草再按上方数一遍,将余数刨出。最后剩余筮草数目必为四的六、七、八、九倍。六为老阴、七为少阳、八为少阴、九为老阳。此为六爻之第一爻。如此法行六遍,即得出六爻,卦象确定,是为“本卦”。六爻中有老阳则须变为阴,有老阴则须变为阳,又得一卦,是为“之卦”。 <2>《观》之《否pǐ,痞)》:即筮得之本卦为《观》(),之卦为《否》(),因为本卦的第四爻(由下向上分别为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是老阴,故要变为阳。按照筮法规定,一爻变,以本卦的变爻的爻辞预言事物。阴爻又称为“六”,阳爻又称为“九”。故此卦要用《观》卦的“六四”爻辞来预言。 <3>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观》卦六四的爻辞。意思是:能看到国家的强盛,利于成为君主的上宾。 <4>本句意为:他可能要代替陈国而做诸侯吧。因为《观》卦是巽(风)上坤(土)下,《否》卦是乾(天)上坤下,据《左传·桓公五年》说:风为天于土上代表山,占有山里出产的各种宝物,上面照耀着天光,下面占据着土地,是当国君的象征。 <5>风在上土在下,则表示要顺风远行,所以说要在异国为君。 <6>此其身:这个人之身。指敬仲完本人。 <7>二句说敬仲完本人并不能成为国君,而是他的后代。因此《否》卦乾(君)上坤(臣)下,所以敬仲完还只能是以臣朝君,做君主之宾,而《观》卦则说明从远处见到国之强盛,故说其子孙能成君主。 <8>姜姓:此处指姜姓国。 <9>因为只有山岳才能配天,所以说敬仲完的子孙将在姜姓国成为国君。 <10>本句意思是:陈国衰亡后,敬仲完的子孙才会在异国昌盛起来。
 

  厉公娶蔡女,蔡女与蔡人乱<1>,厉公数如蔡淫<2>。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3>,是为利公<4>。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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