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七十四

作者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4-10-06    整理 : 古诗文网


  子阿尔松阿,降袭二等公,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二年,世宗召诸大臣谕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险,结党营私,惟阿灵阿、揆叙为甚。当年二阿哥之废,断自圣衷。岂因臣下蜚语遂行废立?乃阿灵阿、揆叙攘为己力,要结允禩等,造作无稽之言,转相传播,致皇考愤懑,莫可究诘。阿灵阿子阿尔松阿柔奸狡猾,甚於其父。令夺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并将阿灵阿墓碑改镌‘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诛阿尔松阿,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以阿灵阿墓碑立祖茔前,墓已迁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释令归旗。

  揆叙,字凯功,纳喇氏,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子。康熙三十五年,自二等侍卫授翰林院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累擢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奉使册封朝鲜王妃。寻充经筵讲官,教习庶吉士。迁工部侍郎。

  初,明珠柄政,势焰薰灼。大治园亭,宾客满门下。揆叙交游既广,尤工结纳,素与允禩相结。皇太子既废,揆叙与阿灵阿等播蜚语,言皇太子诸失德状,杜其复立。四十七年冬,上召满、汉大臣问诸皇子中孰可为皇太子者,揆叙及阿灵阿、鄂伦岱、王鸿绪等私与诸大臣通消息,诸大臣遂举允禩。事具马齐传。

  五十一年,迁左都御史,仍掌翰林院事。疏言:“近闻外省塘报,故摭拾大小事件,名曰‘小报’,骇人耳目。请饬严禁,庶好事不端之人,知所儆惧。”诏允行。五十六年,卒,谥文端。雍正二年,发揆叙及阿灵阿罪状,追夺揆叙官,削谥。墓碑改镌“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

  鄂伦岱,满洲镶黄旗人,佟国纲长子。初任一等侍卫。出为广州驻防副都统。康熙二十九年,擢镶黄旗汉军都统,袭一等公。三十五年,上亲征噶尔丹,鄂伦岱领汉军两旗火器营,出古北口。扈跸北巡塞外。三十六年,擢领侍卫内大臣。坐事降一等侍卫。寻授散秩大臣。四十六年,复授领侍卫内大臣。五十九年,命出边管蒙古驿站。世宗立,召还,授正蓝旗汉军都统。

  雍正三年,谕曰:“鄂伦岱与阿灵阿皆党於允禩。当日允禩得罪,皇考时方驻跸遥亭,命执允禩门下宦者刑讯,具言鄂伦岱等党附状。鄂伦岱等色变,不敢置辩。四十九年春,皇考自霸州回銮,途中责鄂伦岱等结党,鄂伦岱悍然不顾。又从幸热河,皇考不豫,鄂伦岱日率乾清门侍卫较射游戏。皇考於行围时数其罪,命侍卫鞭挞之。鄂伦岱顽悍怨望,虽置极典,不足蔽辜。朕念为皇祖妣、皇妣之戚,父又阵亡,不忍加诛。令往奉天与阿尔松阿同居。”四年,与阿尔松阿并诛,仍谕不籍其家,不没其妻子。

  子补熙,自荫生授理藩院员外郎,袭国纲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官至绥远城将军。卒。谥温僖。

  论曰:理密亲王既废,自诸皇子允禟、允礻我辈及诸大臣多谋拥允禩,圣祖终不许。诚以储位至重,非可以觊觎攘夺而致也。佟国维陈奏激切,意若不利於故皇太子,语不及允禩,而意有所在,马齐遂示意诸大臣。然二人者,皆非出本心,圣祖谅之,世宗亦谅之,故能恩礼勿替,赏延於后嗣。若阿灵阿父子、揆叙、鄂伦岱、王鸿绪固拥允禩最力者,世宗既谴允禩,诸臣生者被重诛,死者蒙恶名,将安所逃罪?鸿绪又坐与徐乾学等比,被论。事别见,故不著於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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