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八 志一百三

作者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4-08-31    整理 : 古诗文网


  咸丰七年八月,海塘埽各工猝被风潮冲坍。十二月,次第堵合。同治三年,御史洪燕昌言浙江海塘溃决,请速筹款修理。部议将浙海关等税拨用。五年,内阁侍读学士锺佩贤疏陈海塘关系东南大局,有四害三可虑。命巡抚马新贻详勘,修海宁鱼鳞石工二百六十馀丈。六年,以浙江海塘工钜费多,议分最要次要修筑,期以十年告竣。七年,两江总督曾国藩等请修华亭石塘护坝,嗣是塘工岁有修筑。

  光绪三年,修宝山北石塘护土,建护塘拦水各坝,及仁和、海宁鱼鳞石塘千三百馀丈。十年,修昭文、华亭、宝山等处塘坝及石坦坡。十二年,浙江巡抚刘秉璋言,海盐原建石塘四千六百馀丈,积年坍损过半,拟择要兴办,埋砌者五百丈,建复者四百六十丈,需银二十万。允之。十八年,浙抚刘树棠疏言,海宁绕城石塘坍塌日甚,请添筑坦水,以塘工加抽丝捐积存馀款先行开办,随筹款次第兴修。从之。十九年,修太仓茜泾口椿石坦坡百五十一丈,镇洋杨林口椿石二百丈,昭文施家桥至老人滨双椿夹石护坝二百丈,华亭外塘纯石斜坝四十六丈。

  综计两省塘工,自道光中叶大修后,叠经兵燹,半就颓圮,迄同治初,兴办大工,库款支绌,遂开办海塘捐输,并劝令两省丝商,於正捐外,加抽塘工丝捐,给票请奖。旋即停止。光绪三十年,浙江巡抚聂缉椝请复捐输旧章,以济要工。因二十七年以后,潮汐猛烈,次险者变为极险,拟将柴埽各工清底拆筑,非筹集钜款,不能历久巩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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