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匡(7)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22 整理 : 古诗文网

【译文】
    桓公委派鲍叔考察官吏当中表现好的人,委派曼子考察非官吏和种田者当中表现好的人,委派高子考察工匠和商人当中表现好的人,委派国子管理讼狱,隔朋管理东方各国的事务,宾胥无管理西方各国的事务,弗郑管理住宅。凡是当官的住进宫庭,不当官与种田的住近城门,工匠与商人住近市场。每三十里路设置驿站,贮备一些食品,立官管理。凡诸侯各国与齐国交涉办事,对从行官吏,派一个人用车替他负载行装;若是住宿,派人替他喂马并以所备食品招待。来客与管理者各执契券,客至本国要交契费。待客礼仪与收费数目如有不当,管理者有罪。凡庶人要与本乡交涉办事,官吏扣压不办者,过七天要处以囚禁。士有事要向上交涉,官吏扣压者,过五天要处以囚禁。贵人之子要向上交涉办事,官吏扣压者,过三天就要囚禁。凡县吏引荐其他诸侯国来到齐国做事的士人,引荐得好,看所荐对象能力的大小,给予赏赐。引荐有过,不予罪罚。派鲍叔管理大夫的选拔,对于劝勉国事,有功无过的,举为上等。从政,治绩属第二位;田野土地又多不荒废,办案严肃不骄的,属于其次。劝勉国事,有功而亦有过;从政,虽有治绩而无能力,野原又多荒废,办案骄傲轻忽,行此三者,属于下等。派曼子管理贵人之子的选拔,对于外出不邪僻,居处不奢华,能友爱青年和长辈的,举为上等;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属于其次;具备一条的,属于下等。士,立身谦恭,敬重老人、官长,交游不失礼节,行此三者,举为上等;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属于其次;具有一条,属于下等。种田者,非常出力,顺于父兄,而且多服其劳,有此三者举为上等;有两条的,属于次等;具有一条,属于下等。派高子管理工匠、商人的选拔,顺于父兄,事长养老,接受任务能严肃对待,有此三条,举为上等;有两条的,属于次等;只有一条,属于下等。还委派国子按情节判断刑狱。三位大夫的选拔举荐工作做完以后,命令县去执行。管仲要进一步与被选拔举荐的人谈话,然后上报与国君见面,终年如此,由国君举用。管仲告知鲍叔说:“劝勉国事,无功而有过;为政无治绩而无能力,野原又多荒废,办案骄傲轻忽,凡有此三条缺点的,有罪无赦。”告知曼子说:“贵人之子,居处奢华,压制朋友,嗜好酒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士,出入无常规,不敬老人,并且营利谋富,行此三者,有罪无赦。种田者,出入不顺于父兄,用力不勤,有事不服其劳,行此三者,也是有罪无赦。”告知高子说:“工匠、商人,出入不顺于父兄者,接受任务不严肃对待,而遗弃老人行事诡诈,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凡是对父兄无过,州里称赞的人,官吏应该举荐,国君即行任用。做得好也无赏,有过也无罚。但官吏应荐不荐,则废除其职务。对父兄虽然无过,但州里无人称赞的,官吏举荐,国君也可使用,好的给上等赏,不好的则官吏受罚。”桓公也告知国子说:凡贯彻贵贱的准则,在家里应该与父亲共同履行,出家与师长共同履行,到上面与国君共同履行。这三件大事,受到损害而不能以死捍卫,或者有损害而不知道的,则不赦其罪。判断刑狱的人,使人情与义理通融,使义理与禄位通融,使有禄位者可以不加检束,这也是罪在不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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