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匡(6)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22 整理 : 古诗文网


狄人伐,桓公告诸侯曰:“请救伐。诸侯许诺,大侯车二百乘,卒二千人;小侯车百乘,卒于人。”诸侯皆许诺。齐车千乘,卒先致缘陵,战于后。故败狄。其车甲与货,小侯受之,大侯近者,以其县分之,不践其国。北州侯莫来,桓公遇南州侯于召陵,曰:“狄为无道,犯天子令,以伐小国;以天子之故,敬天之命,令以救伐。北州侯莫至,上不听天子令,下无礼诸侯,寡人请诛于北州之侯。”诸侯许诺。桓公乃北伐令支,下凫之山,斩孤竹,遇山戎,顾问管仲曰:“将何行?”管仲对曰:“君教诸侯为民聚食,诸侯之兵不足者,君助之发。如此,则始可以加政矣。”桓公乃告诸侯,必足三年之食,安以其余修兵革。兵革不足,以引其事告齐,齐助之发。既行之,公又问管仲曰:“何行?”管仲对曰:“君会其君臣父子,则可以加政矣。”公曰:“会之道奈何?”曰:“诸侯毋专立妾以为妻,毋专杀大臣,无国劳毋专予禄;士庶人毋专弃妻,毋曲堤,毋贮粟,毋禁材。行此卒岁,则始可以罚矣。”君乃布之于诸侯,诸侯许诺,受而行之。卒岁,吴人伐穀,桓公告诸侯未遍,诸侯之师竭至,以待桓公。桓公以车千乘会诸侯于竟,都师未至,吴人逃。诸侯皆罢。桓公归,问管仲曰:“将何行?”管仲曰:“可以加政矣。”曰:“从今以往二年,嫡子不闻孝,不闻爱其弟,不闻敬老国良,三者无一焉,可诛也。诸侯之臣及国事,三年不闻善,可罚也。君有过,大夫不谏;士庶人有善,而大夫不进,可罚也。士庶人闻之吏贤、孝、悌,可赏也。”桓公受而行之,近侯莫不请事,兵车之会六,乘车之会三,飨国四十有二年。
【译文】
狄国又在搞军事征伐,桓公通告各国诸侯说:“请出兵救助被伐的国家。如各国诸侯同意,大国出兵车二百乘,士卒二千;小国出兵车百乘,士卒一千。”各国诸侯都许诺了。齐国出了一千乘兵车,士卒提前到了缘陵,但会战则在全体都到达以后。所以打败了狄军。狄国的车甲与物资,由各小诸侯国受领;大诸侯国就近的,分得狄国的县,但不许践踏它的都城。北州诸侯没有到,桓公在召陵遇到南州诸侯说:“狄国无道,违犯天子之命而擅自征伐小国,我们由于天子的原故,敬顺天命,而下令援救被伐之国。但北州之侯不到,上不听天子之令,下无礼于各诸侯,我提请大家惩罚北州之侯。”各诸侯都同意。桓公于是北伐令支国,打下凫之山,取孤竹国,拦阻山戎。看着管仲发问说:“还要做些什么?”管仲回答说:“您可教各诸侯国为人民积聚粮食,至于各诸侯国的军备不足,您就发兵相助。这样,就可以对他们施加政令了。”桓公便告示各诸候国,一定要备足三年的民食,用余力修治军队,军备不足,就把情况报告齐国,齐国发兵相助。这件事办了以后,桓公又问管仲说:“还做什么?”管仲回答说:“您考察他们君臣父子的关系,就可以施加政令了。”桓公问:  “考察的办法如何?”回答说:“诸侯们不准擅自立妾为妻,不准擅自诛杀大臣,没有为国立功不准擅加禄赏。士与庶人不准擅自弃绝妻室,不准到处修筑堤坝,不准囤集粮食,不准乱取山泽的木材。行之一年,不服从的,就可以给予处罚。”桓公便把这些公布于诸侯,各国诸侯都同意,接受而实行。行一年,吴国征伐齐国的谷城,桓公并没有普遍通告诸候,而各诸候国的军队都全部赶到,等待桓公。桓公以兵车干乘在国境接会诸侯;齐国的军队还没有开到,吴兵就逃出了。各诸侯国也同时罢兵。桓公回来问管仲说:“还做什么事情?”管仲说;“可以对各国诸侯施加政令了。”还说:“从今以后二年中,诸侯的世子不孝父母,不友爱兄弟,不敬国之良臣,三者无一,可以诛伐。诸侯的大臣办理国事,三年不闻有善政,可以处罚。国君有过,大夫不谏止,士庶人有好的表现,大夫不举荐,可以处罚。士庶人等,在官吏的了解中,“贤而孝悌的,可以赏赐。”桓公接受并实行了这些建议,邻近齐国的诸侯没有不请求事奉的,有兵车的集会有六次,和平友好的乘车集会有三次,享国达四十二年。

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
【译文】
桓公即位十九年,放宽了关、市的征税,只取五十分之一的税收。收农赋用粮食数量计算,按土地肥瘠分别征收。两年收税一次,丰年收十分之三,中年收十分之二,下等年成收十分之一,荒年不收,待年景饥荒情况缓解后再收。

桓公使鲍叔识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识不仕与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识工贾之有善者,国子为李,隰朋为东国,宾胥无为西土,弗郑为宅。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三十里置遽,委焉,有司职之。从诸侯欲通,吏从行者,令一人为负以车;若宿者,令人养其马,食其委。客与有司别契,至国八契费。义数而不当,有罪。凡庶人欲通,乡吏不通,七日,囚,出欲通,吏不通,五日,囚。贵人子欲通,吏不通,二日,囚。凡具吏进诸侯士而有善,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有过无罪。令鲍叔进大夫,劝国家,得之成而不悔,为上举。从政治为次。野为原,又多不发,起讼不骄,次之。劝国家,得之成而悔;从政虽治而不能,野原又多发;起讼骄,行此三者为下。令晏子进贵人之子,出不仕,处不华,而友有少长,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士处靖,敬老与贵,交不失礼,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耕者农农用力,应于父兄,事贤多,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令高子进工贾,应于父兄,筝长养老,承事敬,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者,为次;得一者,为下。令国子以情断狱。三大夫既已选举,使县行之。管仲进而举言,上而见之于君,以卒年君举。管仲告鲍叔曰:“劝国家,不得成而悔,从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发,讼骄,凡三者,有罪元赦。”告晏子曰:“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士出入无常,不敬老而营富,行此三者,有罪无赦。耕者出入不应于父兄,用力不农,不事贤,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告国子曰:“工贾出入不应父兄,承事不敬,而违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凡于父兄无过,州里称之,吏进之,君用之。有善无赏,有过无罚。吏不进,廉意。于父兄无过,于州里莫称,吏进之,君用之。善,为上赏;不善,吏有罚。”君谓国子:“凡贵贱之义,入与父俱,出与师俱,上与君俱。凡三者,遇贼不死,不知贼,则无赦。断狱,情与义易,义与禄易,易禄可无敛,有可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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