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法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23 整理 : 古诗文网
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失君则不然,合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誉;舍数而任说,故民舍实而好言;舍公而好私,故民离法而妄行;舍大道而任小物,故上劳烦,百姓迷惑,而国家不治。圣君则不然,守道要,处佚乐,驰骋弋猎,钟鼓竽瑟,宫中之乐,无禁圉也。不思不虑,不忧不图,利身体,便形躯,养寿命,垂拱而天下治。是敌人主有能用其道者,不事心,不劳意,不动力,而土地自辟,囷仓自实,蓄积自多,甲兵自强,群臣无诈伪,百官无奸邪,奇术技艺之人莫敢高言孟行以过其情、以遇其主矣。
【译文】
圣明君主依靠法度而不依靠智谋,依靠政策而不依靠议论,依靠公而不依靠私,依靠大道而不依靠小事,结果是自身安闲而天下太平。失国之君就不是如此,弃法度而依靠智谋,所以百姓也就丢开生产而追逐虚名;弃政策而依靠议论,所以百姓也就丢开实际而好说空话;弃公而依靠私,所以百姓也就背离法度而胡作妄为;弃大道而依靠小事,所以君主劳烦忙乱,人民迷惑不清,而国家不得安定。圣明的君主就不是这样,只掌握国家的主要原则,而过着安闲快乐的生活,跑马打猎,鸣钟击鼓,吹竿奏瑟,宫中的娱乐没有什么拘束。他不思不虑,不忧不谋,利其身体,适其形躯,保养其寿命,垂衣拱手安坐而天下太平。所以,君主能够运用这个原则的,就不操心,不劳神,不费力,而土地自然开辟了,仓廪自然充实了,积蓄自然丰富了,兵力自然强大了,群臣没有诈伪的,百官没有奸邪的,有特殊技艺的人也都不敢用浮夸的语言、粗莽的行为来夸大个人,欺骗君主了。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犹埴之在埏也,唯陶之所以为;犹金之在垆;恣冶之所以铸。其民引之而来,推之而往,使之而成,禁之而止。故尧之治也,善明法禁之令而已矣。黄帝之治天下也,其民不引而来,不推而往,不使而成,不禁而止。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
【译文】
从前尧治理天下,人民象是粘土在模具里一样,任凭陶工去随意制作;又象金属在炼炉里一样,任凭冶工去随意铸造。那人民真是招之就来,推之即去,使役他们就能够完成任务,禁戒他们就能够及时制止。尧的治理方法,不过是善于明确地发布该怎么办和不要怎么办的法令罢了。黄帝的治理天下,人民不用招引就来,不用推动就去,不用役使就能够自成其事,不用禁戒就能够自行停止。黄帝的治理方法,那就是定了法就不改变,让人民习惯于依法行事。

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也。《周书》曰:“国法,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民不道法,则不祥;国更立法以典民,则不祥;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百官服事者离法而治,则不祥。”故曰: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故曰“法”。
【译文】
所谓仁义礼乐,都是从法里产生的。这法是先圣用来统一人民行动的。《周书》上说:“国法废弛不统一,国君不祥;人民不守法,不祥;国家擅改已立的法度来管理人民,不祥;大臣们不用礼节和法制来教育百姓,不祥;大小百官管理国事的人脱离法度办事,不祥。”所以说:法是不可不永远坚持的,它是存亡治乱的根源,是圣明君主用来作为天下最高标准的。无论君主或群臣、上层或下层、贵者或贱者,都必须一律遵守,所以叫“法”。

古之法也,世无请谒任举之人,无间识博学辩说之士,无伟服,无奇行,皆囊于法以事其主。故明王之所恒者二:一曰明法而固守之,二曰禁民私而收使之,此二者主之所恒也,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故圣君置仪设法而固守之,然故谌杵习士闻识博学之人不可乱也,众强富贵私勇者不能侵也,信近亲爱者不能离也,珍怪奇物不能惑也,万物百事非在法之中者不能动也。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
【译文】
古时的法治,社会上没有私自请托保举的人,没有那种多识、博学和善辩的人,没有特异的服饰,没有奇怪的行动,所有的人都被包括到法的范围里为君主服务。所以圣明君主必须永远坚持的有两条:一是明确宣布法度而坚定地执行它,二是禁止人民行私而管束役使他们。这两条是君主应当永远坚持的。法,是君主用来统一人民行动使用属下的;私,是属下用来侵犯法度扰乱君主的。所以,圣明君主立下法度而坚定地执行着它,这样,那么所谓能干的人、懂法的人、多识博学的人们,就不可能扰乱法度了;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就不可能侵犯法度了;君主的亲信、近臣、亲属和宠爱的人们,就不可能违背法度了;珍奇宝物就不可能惑乱君主执法之心了;对任何事物的处理,不在法度之中,也都不可能行得通了。所以,法是天下的最高准则,是圣明君主的法宝。

今天下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也。然故谌杵习士闻识博学之士能以其智乱法惑上,众强富贵私勇者能以其威犯法侵陵,邻国诸侯能以其权置子立相,大臣能以其私附百姓,剪公财以禄私士。凡如是而求法之行,国之治,不可得也。
【译文】
现在天下的情况就不是如此,本来有良好的法度却不能坚持。因此,所谓能干的、懂法律的和多识博学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智谋来扰乱法度,迷惑君主;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威势来破坏法度,侵害君主;邻国诸侯能够运用他们的权力来废置太子,任用辅相;国内大臣能够运用他们的行私来拉拢百姓,并克扣公财豢养私党。象这样的情况,要求法度通行,国家太平,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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