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二百四十八卷(唐纪)(5)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05 整理 : 古诗文网

  乙亥,李德裕等请上尊号,且言:“自古帝王,成大功必告天地;又,宣懿太后庙,陛下未尝亲谒。”上瞿然曰:“郊庙之礼,诚宜亟行,至于徽称,非所敢当!”凡五上表,乃许之。
  乙亥(二十五日),李德裕等人奏请给唐武宗上尊号,并且声言:“自古以来帝王成就大功者,必定要告天地;再者,宣懿太后追谥名号时,陛下也没有亲自到陵墓去拜谒。”唐武宗听后有失常态地回答说:“郊庙谒陵的礼仪,当然应该赶快举行,至于给我加什么美称,真是不敢当啊!”李德裕等人共上了五次表,唐武宗才准许。
  [6]李德裕奏:“据幽州奏事官言:知回鹘上下离心,可汗欲之安西,其部落言亲戚皆在唐,不如归唐;又与室韦已相失,计其不日来降,或自相残灭。望遣识事中使赐重武诏,谕以镇、魏已平昭义,惟回鹘未灭,仲武犹带北面招讨使,宜早思立功。”
  [6]李德裕上奏唐武宗,称:“根据幽州奏事官所说,已探知回鹘上下离心,可汗想迁往安西,而其部落声称亲戚都在唐朝,不如归降大唐;加上回鹘与室韦已经失和,估计不几天回鹘将会来投降,或者回鹘内部将自相残杀,自我毁灭。希望陛下派遣识事知情的宦官使者往幽州赐给张仲武诏书,告谕说镇州、魏州藩镇军队已协助朝廷讨平昭义的叛乱,现在只有回鹘还未消灭,而张仲武仍然带有北面招讨使的职衔,应该尽早想着立功报国。”
  [7]李德裕怨太子太傅·东都留守牛僧孺、湖州刺史李宗闵,言于上曰:“刘从谏据上党十年,太和中入朝,僧孺、宗闵执政,不留之,加宰相纵去,以成今日之患,竭天下力乃能取之,皆二人之罪也。”德裕又使人于潞州求僧孺、宗闵与纵谏交通书疏,无所得,乃令孔目官郑庆言从谏每得僧孺、宗闵书疏,皆自焚毁。诏追庆下御史台按问,中丞李回、知杂郑亚以为信然。河南少尹吕述与德裕书,言稹破报至,僧孺出声叹恨。德裕奏述书,上大怒,以僧孺为太子少保、分司,宗闵为漳州刺史;戊子,再贬僧孺汀州刺史,宗闵漳州长史。
  [7]李德裕怨恨太子太傅、东都留守牛僧孺和湖州刺史李宗闵,他对唐武宗上言说:“刘从谏占据上党有十年,文宗太和年间曾入朝,当时牛僧孺、李宗闵执政,不扣留刘从谏,反而给他加上宰相头衔,放纵他归还上党,以致形成今天的祸患,竭尽天下人力物力才将上党攻取,这都是牛僧孺、李宗闵二人的罪过。”李德裕又派人到潞州搜求牛僧孺、李宗闵与刘从谏相互交往的书信,却一无所得,于是命令孔目官郑庆上言,称刘从谏每次得到牛僧孺、李宗闵的书信,都要自己将信烧毁。唐武宗下诏催促郑庆往御史台进行查问,御史中丞李回、御史台侍御史知杂事郑亚查问后认为情况属实。河南少尹吕述也给李德裕写信,声称刘稹被剿灭的捷报传到东都洛阳时,牛僧孺发出叹惜声,有怨恨之言。唐武宗得知后勃然大怒,将牛僧孺降为太子少保、分司东都,李宗闵降为漳州刺史;十月,戊子(初九),再将牛僧孺贬为汀州刺史,将李宗闵贬为漳州长史。
  [8]上幸校猎。
  [8]唐武宗到县进行游猎。
  [9]十一月,复贬牛僧孺循州长史,宗闵长流封州。
  [9]十一月,唐朝廷再贬牛僧孺为循州长史,李宗闵长期流放于封州。
  [10]十二月,以忠武节度使王宰为河东节度使,河中节度使石雄为河阳节度使。
  [10]十二月,唐武宗任命忠武节度使王宰为河东节度使,任命河中节度使石雄为河阳节度使。
  [11]上幸云阳校猎。
  [11]唐武宗到云阳进行游猎。
五年(乙丑、845)
  五年(乙丑、公元845年)
  [1]春,正月,己酉朔,群臣上尊号曰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尊号始无“道”字,中旨令加之。庚戌,上谒太庙;辛亥,祀昊天上帝,赦天下。
  [1]春季,正月,己酉朔(初一),满朝大臣给唐武宗上尊号,称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尊号起初并没有“道”字,唐武宗崇信道教,中间下旨命令群臣加上道字。庚戌(初二),唐武宗行谒太庙之礼;辛亥(初三),唐武宗又祭祀昊天上帝,宣诏大赦天下。
  [2]筑望仙台于南郊。
  [2]在南郊筑望仙台。
  [3]庚申,义安太后王氏崩。
  [3]庚申(十二日),义安太后王氏驾崩。
  [4]以秘书监卢弘宣为义武节度使。弘宣性宽厚而难犯,为政简易,其下便之。河北之法,军中偶语者斩;弘宣至,除其法。诏赐粟三十万斛,在飞狐西,计运致之费逾于粟价,弘宣遣吏守之。会春旱,弘宣命军民随意自往取之,粟皆入境,约秋稔偿之。时成德、魏博皆饥,独易定之境无害。
  [4]朝廷任秘书监卢弘宣为义武节度使。卢弘宣性情宽厚,而态度严肃,人们不敢冒犯,为政比较简易,其部下称便。按河北的法规,军队中相对私语者就要斩首;卢弘宣来到义武镇,废除这种残酷的法规。唐武宗下诏赐给义武粟米三十万斛,存放在飞狐之西,从飞狐将这些粟米运至义武镇,所需费用超过粟米本身的价值,卢弘宣于是派遣官吏至飞狐仓加以看守。恰值春季大旱,卢弘宣命令义武军民自己随意往飞狐仓领取粟米,使粟米全部运入义武辖境,卢弘宣又向得到粟米的军民相约,待到秋天粮食丰收时再向官府偿还。当时成德和魏博两镇也都因旱灾发生饥馑,唯独义武节度使卢弘宣所辖的易定境内没有出现饥馑灾害。
  [5]淮南节度使李绅按江都令吴湘盗用程粮钱,强娶所部百姓颜悦女,估其资装为赃,罪当死。湘,武陵之兄子也,李德裕素恶武陵。议者多言其冤,谏官请覆按,诏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覆之。还言:“湘盗程粮钱有实;颜悦本衢州人,尝为青州牙推,妻亦士族,与前狱异。”德裕以为无与夺,二月,贬元藻端州司户,稠汀州司户。不复更推,亦不付法司详断,即如绅奏,处湘死。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皆上疏争之,不纳。稠,晋江人;晦,昕之弟也。
  [5]淮南节度使李绅按查所部江都县令吴湘,说他擅自盗用官家因公出差用的程粮钱,并强横逼娶管下百姓颜悦的女儿,将他家的资产衣装估价作为赃款,论其罪当处死刑。吴湘是吴武陵哥哥的儿子,李德裕平素就厌恶吴武陵。议论此案的人都声言吴湘冤枉,谏官于是向唐武宗请求重新审理,唐武宗颁下诏书,派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复审此案。崔元藻、李稠经过复查,回奏朝廷说:“吴湘偷盗税粮钱实有其事;而颜悦这个人本是衢州人,曾经任青州牙推官,他的妻子也是士族,情况与初审论罪事实有异。”李德裕认为崔元藻和李稠论事模棱两可,没有给吴湘定重罪论死刑,二月,朝廷将崔元藻贬为端州司户,李稠贬为汀州司户。对吴湘案不再复审,也不交付司法官署依法详细判罪论刑,即按照李绅所奏,将吴湘处死。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都上疏论争,均不被采纳。李稠是晋江人;敬晦是敬昕的弟弟。
  [6]李德裕以柳仲郢为京兆尹;素与牛僧孺善,谢德裕曰:“不意太尉恩奖及此,仰报厚德,敢不如奇章公门馆!”德裕不以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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