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四十卷(齐纪)(10)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8 整理 : 古诗文网

   [28]庚午(初五),北魏孝文帝到达委粟山,测定祭天的圜丘。已卯(十四日),孝文帝召集群儒商议祭天之礼,秘书令李彪建议说:“古代鲁国人如果有事要祈告上帝,必定先在学宫中祈祷,所以请提前一日祭告于太庙。”孝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甲申(十九日),孝文帝祭天于圜丘,大赦天下。
  [29]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见群臣于光极堂,宣下品令,为大选之始。光禄勋于烈子登引例求迁官,烈上表曰:“方今圣明之朝,理应廉让,而臣子登引人求进;是臣素无教训,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识之言,不谓烈能办此!”乃引见登,谓曰:“朕将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谦逊之美、直士之风,故进卿为太子翊军校尉。”又加烈散骑常侍,封聊城县子。
   [29]十二月乙未朔(初一),北魏孝文帝在光极堂接见群臣,宣布在官员中实行九品之制,即将开始大选群臣。光禄勋于烈的儿子于登依照旧例请求升官,于烈上表孝文帝说:“如今正值圣明之朝,做臣子的理应清廉谦让,但是我儿子于登却援引旧例而要求晋升,这是我平素对他教训不严的结果,所以乞求朝廷罢黜我的官职。”孝文帝说:“这是有识之言,没有料到于烈能做到这样。”于是召见了于登,对他说:“朕将要广施教化于天下,因为你父亲有谦逊之美德、正直之品格,所以特晋升你为太子翊军校尉。”并且加任于烈为散骑常侍,封为聊城县子。
  魏主谓群臣曰:“国家从来有一事可叹: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纳谏,人臣患不能尽忠。自今朕举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卿等亦当举之。如是,得人者有赏,不言者有罪,卿等当知之。”
  北魏孝文帝对群臣们说:“一个国家从来都有一件事情让人感到可叹,就是臣子们不肯公开地谈论得失是非。作为一国之君,患在不能采纳劝谏;作为臣子,患在不能尽忠竭力。从今以后朕推举一人,如有不妥之处,你们可以直言其失;如果有才能之士而朕不能发现,你们也应当加以举荐。这样,能举荐人才者有赏,知而不言者有罪,你们应当明白这一点。”
  [30]丁酉,诏修晋帝诸陵,增置守卫。
   [30]丁酉(初三),明帝诏令修缮晋代诸位皇帝的陵墓,并且增置了守护陵墓的卫士。
  [31]甲子,魏主引见群臣于光极堂,颁赐冠服。
   [31]甲子(三十日),北魏孝文帝在光极堂召见群臣百官,给他们颁赐冠服,以易去胡服。
  [32]先是魏人未尝用钱,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是岁,鼓铸粗备,诏公私用之。
   [32]早先北魏人不使用钱币,从孝文帝开始才命令铸造太和五铢钱。到本年,已经铸造得大体齐备,因此孝文帝诏令公私方面一律开始使用钱币。
  [33]魏以光城蛮帅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所统守宰,听其铨置。后更于新蔡立东豫州,以益光为刺史。
   [33]北魏任命光城的蛮人首领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所属的郡守县令,听任他自己设置、诠选。后来又在新蔡设立东豫州,任命田益光为刺史。
  [34]氐王杨炅卒。
   [34]氐族首领杨炅去世。
三年(丙子、496)
  三年(丙子,公元496年)
  [1]春,正月,丁卯,以杨炅子崇祖为沙州刺史,封阴平王。
  [1]春季,正月丁卯(初三),南齐任命杨炅的儿子杨崇祖为沙州刺史,封他为阴平王。[2]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
  [2]北魏孝文帝发布诏令,认为:“北方人称‘土’为‘拓’,称‘后’为‘跋’。魏朝的祖先是黄帝的后代,以土德而称帝,所以姓拓跋。土,乃黄中之色,万物之元,所以应该改姓为‘元’。诸位功臣旧族中凡从代京迁来的,其姓氏有的重复,要一律改变。”于是,开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姓氏,不可胜数。
  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2922,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弁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又诏以:“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其旧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为姓。其大人之后而官不显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显者为族。凡此姓族,皆应审核,勿容伪冒。令司空穆亮、尚书陆琇等详定,务令平允。”琇,2923之子也。
来源栏目: http://www.shuzhai.org/gushi/tongjian/
本文链接: http://www.shuzhai.org/gushi/tongjian/6425.html
转载分享本站内容,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资治通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