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二十八卷(宋纪)(8)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7 整理 : 古诗文网

  [6]丁零数千家匿井陉山中为盗,魏选部尚书陆真与州郡合兵讨灭之。
  [6]北魏丁零部落几千户人家,躲藏到井陉山做强盗,北魏选部尚书陆真和地主州郡联合出兵,消灭了这伙强盗。
  [7]闰月,戊午,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丹杨尹。
  [7]闰三月,戊午(初三),刘宋朝廷任命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丹杨尹。
  [8]癸酉,鄱阳哀王休业卒。
  [8]癸酉(十八日),刘宋鄱阳哀王刘休业去世。
  [9]太傅义恭以南兖州刺史西阳王子尚有宠,将避之,乃辞扬州。秋,七月,解义恭扬州;丙子,以子尚为扬州刺史。时荧惑守南斗,上废西州旧馆,使子尚移治东城以厌之。扬州别驾从事沈怀文曰:“天道示变,宜应之以德。今虽空西州,恐无益也。”不从。怀文,怀远之兄也。
  [9]太傅刘义恭因为感到南兖州刺史、西阳王刘子尚很受孝武帝的宠爱,所以他打算回避,于是,就辞去扬州刺史的官职。秋季,七月,孝武帝批准解除了刘义恭扬州刺史的职务。丙子(二十三日),任命刘子尚为扬州刺史。此时,正值火星紧挨在南半星的旁边,孝武帝下令废除西州的旧日官府,命令刘子尚把官府移到东府城,以此镇压这一凶兆。扬州别驾从事沈怀文说:“上天星辰日月在显示变化,我们应该以推广德政来对此作出反应,现在,即使是把西州空出来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孝武帝没有听他的话。沈怀文是沈怀远的哥哥。
  [10]八月,魏平西将军渔阳公尉眷击伊吾,克其城,大获而还。
  [10]八月,北魏平西将军、渔阳公尉眷进击伊吾,攻克了伊吾城,掳掠很多东西返回。
  [11]九月,壬戌,以丹杨尹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11]九月,壬戌(初十),刘宋朝廷任命丹杨尹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12]冬,十月,甲申,魏主还平城。
  [12]冬季,十月,甲申(初二),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13]丙午,太傅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
  [13]丙午(二十四日),刘宋太傅刘义恭晋升为太宰,兼任司徒。
  [14]十一月,魏以尚书西平王源贺为冀州刺史,更赐爵陇西王。贺上言:“今北虏游魂,南寇负险,疆埸之间,犹须防戍。臣愚以为,自非大逆、赤手 杀人,其坐赃盗及过误应入死者,皆可原宥,谪使守边;则是已断之体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高宗从之。久之,谓群臣曰:“吾用贺言,一岁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贺,朕何忧哉!”会武邑人石华告贺谋反,有司以闻,帝曰:“贺竭诚事国,朕为卿等保之,无此,明矣。”命精加讯验;华果引诬,帝诛之,因谓左右曰:“以贺忠诚,犹不免诬谤,不及贺者可无慎哉!”
  [14]十一月,北魏任命尚书、西平王源贺为冀州刺史,改赐爵位为陇西王。源贺上书说:“如今,北方蛮虏不断进攻、骚扰,南方贼寇也时时对我们产生威胁,因此,我们的边疆一带,还必须要增加兵力,严加防守。我个人认为:除了大逆不道图谋造反的与杀人犯外,其余凡是因贪赃、偷盗以及犯有罪过崐应该被判死刑的,都可以得到宽恕,将他们发配到边境上戍守。这样做,等于使他们已经断了的身体接受朝廷的再生之恩,负担徭役的人家,也因此能够得到歇息的实惠。”北魏国主文成帝表示同意。很久以后,文成帝对众大臣说:“我采纳源贺的建议,一年之内,救活了不少人,边防的守卫兵力也增强了许多。你们这些人如果也像源贺这样,朕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偏巧,此时正赶上武邑人石华控告源贺要阴谋反叛,有关部门把这一消息告诉了文成帝。文成帝说:“源贺竭心尽力为国家做事,朕敢于向你们担保他,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这是很明显的。”文成帝命令详细查访验证,石华果然承认自己是诬告源贺,文成帝诛杀了石华,然后,对左右说:“像源贺这种忠心耿耿的人还免不了要被别人诬蔑诽谤,而那些赶不上源贺的人,又怎么能不小心谨慎呢!”
  [15]十二月,濮阳太守姜龙驹、新平太守杨自伦弃郡奔魏。
  [15]十二月,刘宋濮阳太守姜龙驹、新平太守杨自伦放弃自己镇守的郡城,逃奔到了北魏。
  [16]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镇历城,议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曰:“青州北有河、济,又多陂泽,非虏所向;每来寇掠,必由历城。二州并镇,此经远之略也。北又近河,归顺者易。近息民患,远申王威,安边之上计也。”由是遂定。
  [16]刘宋孝武帝打算把青州和冀州州府全都移到历城,参与议论的人大多都不同意。青州、冀州二州刺史垣护之说:“青州北面有黄河、济水,又有很多河泽湖泊,不是胡虏所想要去的地方。每次有贼寇前来入侵,他们都一定先进攻历城。二州州府同时设在历城一地,这确实是长远之计啊。况且,它也北近黄河,前来归降的魏人容易安抚。从近处说,这样做可以消除老百姓的忧患,从远处看,它是伸扬国威、安定边疆的上策。”于是,这一方案就定下来了。
  [17]元嘉中,官铸四铢钱,轮郭、形制与五铢同,用费无利,故民不盗铸。及上即位,又铸孝建四铢,形式薄小,轮郭不成。于是盗铸者众,杂以铅、锡;翦凿古钱,钱转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继。盗铸益甚,物价踊贵,朝廷患之。去岁春,诏钱薄小无轮郭者悉不得行,民间喧扰。是岁,始兴郡公沈庆之建议,以为“宜听民铸钱,郡县置钱署,乐铸之家皆居署内,平其准式,去其杂伪。去春所禁新品,一时施用,今铸悉依此格。万税三千,严检盗铸。”丹杨尹颜竣驳之,以为“五铢轻重,定于汉世,魏、晋以降,莫之能改;诚以物货既均,改之伪生故也。今云去春所禁一时施用;若巨细总行而不从公铸,利已既深,情伪无极,私铸、翦凿尽不可禁,财货未赡,大钱已竭,数岁之间,悉为尘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须臾自止,不足以垂圣虑;唯府藏空匮,实为重忧。今纵行细钱,官无益赋之理;百姓虽赡,无解官乏。唯简费去华,专在节俭,求赡之道,莫此为贵耳。”议者又以为“铜转难得,欲铸二铢钱。”竣曰:“议者以为官藏空虚,宜更改铸;天下铜少,宜减钱式以救交弊,赈国舒民。愚以为不然。今铸二铢,恣行新细,于官无解于乏,而民间奸巧大兴,天下之货将糜碎至尽;空严立禁,而利深难绝,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复救。民惩大钱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间,必生纷扰。远利未闻,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贫民困窘,此皆甚不可者也。”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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