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三十三卷(汉纪)(9)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3 整理 : 古诗文网

  议郎耿育上疏言:“臣闻继嗣失统,废适立庶,圣人法禁,古今至戒。然太伯见历知适,逡循固让,委身吴、粤,权变所设,不计常法,致位王季,以崇圣嗣,卒有天下,子孙承业,七八百载,功冠三王,道德最备,是以尊号追及太王。故世必有非常之变,然后乃有非常之谋。孝成皇帝自知继嗣不以时立,念虽末有皇子,万岁之后未能持国,权柄之重,制于女主,女主骄盛则耆欲无极,少主幼弱则大臣不使,世无周公抱负之辅,恐危社稷,倾乱天下。知陛下有贤圣通明之德,仁孝子爱之恩,怀独见之明,内断于身,故废后宫就馆之渐,绝微嗣祸乱之根,乃欲致位陛下以安宗庙。愚臣既不能深援安危,定金匮之计,又不知推演圣德,述先帝之志,乃反覆校省内,暴露私燕,诬污先帝倾惑之过,成结宠妾妒之诛,甚失贤圣远见之明,逆负先帝忧国之意!夫论大德不拘俗,立大功不合众,此乃孝成皇帝至思所以万万于众臣,陛下圣德盛茂所以符合于皇天也,岂当世庸庸斗筲之臣所能及哉!且褒广将顺君父之美,匡救销灭既往之过,古今通义也。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未然,各随指阿从以求容媚;晏驾之后,尊号已定,万事已讫,乃探追不及之事,讦扬幽昧之过,此臣所深痛也!愿下有司议,即如臣言,宜宣布天下,使咸晓知先帝圣意所起。不然,空使谤议上及山陵,下流后世,远闻百蛮,近布海内,甚非先帝托后之意也。盖孝者,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唯陛下省察!”帝亦以为太子颇得赵太后力,遂不竟其事。傅太后恩赵太后,赵太后亦归心,故太皇太后及王氏皆怨之。
  议郎耿育上书说:“我听说,皇位继承顺序失去准则,废嫡立庶,这是圣人立法严厉禁止,也是古今绝对不能容许的事。但是,太伯发现季历适合当王位继承人,便退下来,坚决辞让,甚至逃到吴、粤。这是特殊情况下的权宜应变之法,不应算作常法。太伯把嫡子的地位让给季历,以尊崇圣嗣,结果姬昌终于统一天下,子孙承业,达七八百年之久,功勋居三王之首,道德最为完备,因此尊号追加到始祖,称为太王。所以,世上必有非常的变化,然后才有非常的决策。孝成皇帝自知早年没有及时生下嗣子,考虑到,虽然暮年也有可能得皇子,但自己去世之后,孩子年幼,未能掌握国家权力,重要的权柄,必然控制在母后之手,母后过于骄横,就会贪欲无边,无所不为。少主幼弱,则大臣也不会俯首从命,那时如果没有周公那样的大臣忠心辅佐,恐怕将会危害国家,倾覆扰乱天下。先帝知道陛下有贤圣明达的品德,仁爱孝顺的恩义,独具慧眼,暗下决心,因此就不再去后宫美人们的住所,断绝了由于主幼而带来祸乱的根苗,一心想把皇位传给陛下,以保证汉家宗庙的安定。有些愚昧的臣子,既不能全力挽救国家的安危,制定长远大计,又不知推广圣王的恩德,遵循先帝的志向,却反复在禁宫内调查审讯,暴露宫闱的陷私生活。诬蔑先帝有惑于美色的过失,造成宠妾因妒嫉杀人。这样便大大地抹煞了先帝圣贤远见的英明,违背辜负了先帝忧国的本意!论大德,就不能拘于世俗的见解;立大功,不必与众人相合。这正是孝成皇帝高明的思维胜过众臣万万倍的原因,这也是陛下圣德广大正符合皇天选择的缘故。这岂是当世庸碌短识之臣所能理解的道理呢!况且赞美发扬遵循君父的美德,补救消除已往的过失,这是古今共同的大义。事情发生时,不在当时坚持力争,防患于未然,反而各自顺从迎合,阿谀献媚。等到先帝去世后,尊号已定,万事都已完毕,才开始深究无法挽回的往事,攻击宣扬宫闱幽深昏暗处谁也说不清的过错,这实在令我深深痛心!希望陛下把这件事交付主管官署讨论,假如正如我所说,就应该公开向天下宣布,使小民都知道先帝神圣旨意的起因。不然的话,白白地让诽谤言论伤害到先帝坟陵,再流传到后世,远达边疆蛮族和外国,近则传遍海内,这与先帝将后事托付给陛下的本意,大相径庭了。孝顺的人,善于遵照先父的遗志,善于完成先人未竟的事业。请陛下考虑。”哀帝也认为,当年能被立为太子,赵太崐后出了大力,也就不再追究此事。傅太后感激赵太后当年的厚恩,赵太后也倾心相结,因此太皇太后以及王氏家族都感到怨恨。
  [4]丁酉,光禄大夫傅喜为大司马,封高武侯。
  [4]丁酉(初四),任命光禄大夫傅喜为大司马,封高武侯。
  [5]秋,九月,甲辰,陨石于虞二。
  [5]秋季,九月,甲辰(十五日),虞地坠落两颗陨石。
  [6]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复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复引定陶藩国之名,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皆称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职;又宜为共皇立庙京师。”上复下其议,群下多顺指言:“母以子贵,宜立尊号以厚孝道。”唯丞相光、大司马喜、大司空丹以为不可。丹曰:“圣王制礼,取法于天地。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乱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欲立官置吏,车服与太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无二上’之义也。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孝成皇帝圣恩深远,故为共王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恩义已备。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社稷之祀,义不可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今欲立庙于京师,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又,亲尽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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