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三十三卷(汉纪)(10)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3 整理 : 古诗文网

  [6]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又上奏说:“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都不应再把定陶藩国的名称,加到尊号之上。车马、衣裳服饰也都应与‘皇’的身份相称。应设置二千石以下官员在那里供职。还应为共皇在京师建立祭庙。”哀帝又将此建议交付臣下讨论,大多数官员都承顺哀帝的旨意说:“母以子贵,应该建立尊号,以重孝道。”只有丞相孔光、大司马傅喜、大司空师丹认为不可以。师丹说:“圣王制定礼,是取法于天地。上尊下卑的原则,是摆正天地位置的依据,不可以混乱。现在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表示母从子、妻从夫的。要建立官属,设置官吏,车马衣裳服饰与太皇太后一样,是无法表明‘至尊不能有二’的原则的。定陶共皇的尊号、谥号前已确定,从大义出发,不能再改动。《礼记》说:‘父亲是士,儿子成了天子,祭祀父亲时,虽可使用天子的祭仪,但父亲的殡服仍必须穿士的服装。’说明儿子没有给父亲封爵的道理,是表示尊重父母。成为人家的后嗣,也就成为人家的儿子,因此要为人家穿不缝边的粗麻衣服守三年孝,而对生身父母,则要缩短守孝期,用以表明尊崇被继承人的祖先,重视正统。孝成皇帝圣恩深远,特意为共皇选定继承人,以承奉共皇一脉的祭祀,使共皇能长久为藩国的太祖,祭庙香火万世不灭,恩义已经备至。陛下既为先帝的继承人,身居嫡系大宗,承袭了宗庙、天地、社稷的祭祀,从大义出发,就不能再承奉定陶共皇,到共皇祭庙去祭祀。现在要在京师为共皇立庙,派臣下去祭祀,这是无主的祭祀。再有,皇帝的祭庙,当亲情已尽时,就应当撤除。白白放弃一个藩国太祖万世不堕的祭祀,而去趋就一个既无主,将来应撤除,又不符合正道的祭祀,这不是尊崇厚待共皇的作法。”师丹从此渐渐不称哀帝的心意。
  会有上书言:“古者以龟、贝为货,今以钱易之,民以故贫,宜可改币。”上以问丹,丹对言可改。章下有司议,皆以为行钱以来久,难卒变易。丹老人,忘其前语,复从公卿议。又丹使吏书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上以问将军、中朝臣,皆对曰:“忠臣不显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泄,宜下廷尉治。”事下廷尉,劾丹大不敬,事未决,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上书言:“丹经、行无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发愤懑,奏封事,不及深思远虑,使主簿书,漏泄之过不在丹,以此贬黜,恐不厌众心。”上贬咸、钦秩各二等;遂策免丹曰:“朕惟君位尊任重,怀谖迷国,进退违命,反覆异言,甚为君耻之!以君尝托傅位,未忍考于理,其上大司空、高乐侯印绶,罢归!”
  正巧,有人上书说:“古代用龟甲、贝壳作为货币,而今改成钱币,小民因此贫困,应该改变货币。”哀帝问师丹的意见,师丹回答可以改。于是把奏章交付主管官署讨论,主管官员都认为,使用钱币的时间已很长,难以仓猝地改变。师丹人老神衰,忘记了他以前说过的话,就又去附合公卿们的意见。此崐外,师丹让属吏书写奏章,属吏私自抄写了一份草稿。丁、傅两家子弟知道了,派人出面控告师丹说:“师丹呈上的密封奏书,街上行路之人都拿着副本。”哀帝问将军和宫廷官员的看法,都回答说:“忠臣不会显示他对君王的劝谏,大臣奏事的内容不应该泄漏。应该将师丹交廷尉治罪。”此案交付廷尉审理,廷尉弹劾师丹犯了大不敬罪。事情还未最后裁决,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上书说:“师丹的经学和品行没人能赶得上。自近世以来,大臣能象师丹那样的很少了。由于师丹心中愤懑,呈递密奏,来不及深思熟虑,而命主簿书写,泄露的过错不在师丹。用这个理由把他贬黜,恐怕不能令众人心服。”哀帝命将申咸、炔钦的官秩各降二等。接着下策书罢免师丹说:“朕见你官位尊贵,责任重大,却怀诈惑国,言行违抗诏令,反复无常,言词矛盾,朕深为你感到羞耻!由于你曾担任过朕的师傅,不忍心将你依法究治。今交还大司空、高乐侯的印信、绶带,罢官免爵回家。”
  尚书令唐林上疏曰:“窃见免大司空丹策书,泰深痛切。君子作文,为贤者讳。丹,经为世儒宗,德为国黄,亲傅圣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内未见其大过。事既以往,免爵太重;京师识者咸以为宜复丹爵邑,使奉朝请。唯陛下裁览众心,有以尉复师傅之臣!”上从林言,下诏,赐丹爵关内侯。
  尚书令唐林上书说:“我看了罢免大司空师丹的策书,深深地感到痛心。君子作文章时,会为贤者讳言过失。师丹精通五经,是儒学一代宗师,品德高洁,是国家的老前辈,亲自教导辅佐陛下,位列三公,而所犯下的过失极其微小,海内之人都没见他有什么大错。事情既然已成过去,免爵的处罚太重。京师有见识的人,都认为应恢复师丹的封爵采邑,使他有机会朝见陛下。请陛下考虑大家的心愿,用以安慰报答当过师傅的大臣。”哀帝听从了唐林的意见,下诏封师丹为关内侯。
  上用杜业之言,召见朱博,起家复为光禄大夫;迁京兆尹。冬,十月,壬午,以博为大司空。
  哀帝采纳杜业的建议,召见朱博,恢复他的官职,任命为光禄大夫。不久,又升迁京兆尹。冬季,十月,壬午(二十三日),任命朱博为大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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