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列传(14)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5-27 整理 : 古诗文网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①。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②。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③,几为丞相所卖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⑤,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⑥:“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①更:更替,轮流。②辞服:招供认罪。③微:没有。④几:近,差不多。⑤五刑:古代的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对其内容历代说法不一。⑥中子:次子。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①,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②,故至于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于是乃入上林斋戒。日游弋猎③,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杀之。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④,高乃谏二世曰:“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⑤,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⑥,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⑦。”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①惑:受盅惑而迷乱。②斋戒不明:指在斋戒时不够虔诚。③弋猎:射猎。④劾:弹劾。贼杀:杀害。⑤不辜人:无罪之人。⑥不享:不享用祭祀品,即不接受祭祀。⑦禳:祈祷以消除灾祸。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①,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即因劫令自杀②,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③,授之玺。
子婴即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高上谒,请病④,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適⑤。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⑥,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

①乡:通“向”。②劫:强迫。③卷六《秦始皇本纪》谓“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④请病:询问病情。⑤不適(dí,敌):不加抵抗。適,通“敌”。⑥自系其颈以组:这是古代君主投降的礼节。组,丝带。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①,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②。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③。

①《六艺》:即“六经”。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归:旨归,要旨。②废適立庶:废掉嫡长子而立庶出之子。適,通“嫡”,指扶苏。庶,指胡亥。③周、召:指周公姬旦,召公姬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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