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政(2)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22 整理 : 古诗文网


首宪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閈,慎管键,管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於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着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着。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
【译文】
把都城地区分为五个乡,乡设乡师。把乡分为五个州,州设州长。把州分成十个里,里设里尉。把里分为十个游,游设游宗。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什和伍都设什长和伍长。要修筑围墙,堵塞缺口,只定一条进出的道路,只设一个进出的门户。要细心看管里门,注意关锁,钥匙由里尉掌管。任命“间有司”,按时开闭里门。间有司要负责观察出入的人们,向里尉报告情况。凡是进出不遵守时间,穿戴不合时宜,家眷亲属及其他人中有行迹异常的,间有司发现,就随时上报。如果问题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妄、属役和宾客身上,那么,里尉要训斥游宗,游宗要训斥什、伍长,什、伍长要训斥家长。只给训斥和警告而不必上报,初犯、再犯可以宽恕,第三次就不赦免了。凡发现孝悌、忠信、贤良和优秀人材,如果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妄、仆役和宾客,那么,就要逐级由什、伍长上报游宗,游宗上报里尉,里尉上报州长,州长再汇总上报于乡师,乡师最后登记举报到士师那里去。凡责罚与犯罪有牵连的人,问题出在家属的,应连带及于家长;出在家长的,应连带及什、伍长;出在什、伍长的,连带游宗;出在游宗的,连带里尉;出在里尉的,连带州长;出在州长的,连带乡师;出在乡师的,也要连带于士师。每年三个月一上报,六个月一汇总,十二个月来一次登记举报。凡推举贤才都不可越级,使用能臣都不可兼职;惩罚有罪,不独罚犯罪者自身;赏赐有功,不专给立功者本人。

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後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日,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後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令,罪死不赦。首宪既布,然後可以布宪。
【译文】
    正月初起,国君要亲自临朝听政,评定爵赏,考核官吏,一共用五天时间。腊月末尾,国君也要临朝听政,论定罚、罪、刑、杀,也用五天。正月初一日,百官在朝,国君向全国发布法令。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都在太史那里领受法令典籍。又当全体官吏会集在朝之日,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都要在国君面前学习法令。太史宣布法令后,底册存入太府,就在国君面前把法令和简册分发下去。五乡乡师出朝以后,就到乡办事处召集本乡所属官吏,直至游宗,同来领受法令。法令公布完毕,要及时回报,然后回到任处。法令没有公布,报告没有交回,不敢到住处休息。否则,叫作“留令”,那是死罪不赦的。五属大夫,都是乘车来朝的,但出朝也不能到任处休息,需要立即出发。到达都邑的当天,就在祖庙里召集所属官吏,同来领受法令。法令公布后,便派遣使者回报。遣使应在公布法令的当天,不论早晚。法令公布完,使者派出去,然后才敢到住所休息。法令没有公布,使者没有派出,不能到住所休息。否则,也叫“留令”,死罪不赦。法令公布后,有不执行的,叫做“不从今”,死罪不赦。检查法令文件,有与太府所存不符的,多了叫作“专制”,少了叫作“亏令”,也是死罪不赦。这个所谓“首宪”的法令公布以后,各地就可以执行了。

首事
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立事者,谨守令以行赏罚,计事致令,复赏罚之所加。有不合於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首事既布,然後可以举事。
【译文】
    凡将办事,法令一定先出。这叫作事情将办,其赏罚办法就必须明示于前。负责人总是要严守法令以掌握赏罚,检查工作并向君主上报的时候,也必须报告执行赏罚的情况。如果办事不合于法令的意旨,即使事有成效,也叫“专制”,那是死罪不赦的。这个所谓“首事”的命令一经发布,然后就可以遵照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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