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官司寇第五·士师/朝士(2)

作者 : 周公旦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16 整理 : 古诗文网

【译文】
遂土掌理[六遂以及]四郊[的诉讼],各掌所属遂的人民数,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案情的轻重,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二十天再在外朝对案件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由遂士]挑选合适的日期就国郊施刑或诛杀,[杀后]各在本遂陈尸三日。如果[王]有想要赦免的罪犯,王就命三公在大司寇主持外朝审断的日期前往参预议罪。如果王国有大事要聚集[六遂的]民众,就各掌有关本遂民众的禁令,率领下属禁止闲人通行。六卿如果有国事[而来到遂地],就为他们做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六卿有丧事时也这样做。凡郊地有大事,就诛杀那些违犯命令的人。
  县士掌野,各掌其县之民数,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各就其县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命六卿会其期。若邦有大役聚众庶,则各掌其县之禁令。若大夫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译文】
县士掌理野地[公邑的诉讼],各掌所属公邑的人民数,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而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案情的轻重,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三十天再在外朝对案件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由县士]挑选合适的日期施刑或诛杀,各就本公邑行刑,[杀后]陈尸三日。如果[王]想要赦免某罪犯,王就命六卿在大司寇主持外朝审断的日期前往参预议罪。如果王国有大规模劳役要聚集[公邑]民众,就各掌有关本公邑民众的禁令。如果大夫有国事[而来到公邑],就为他们做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大夫有丧事时也这样做。凡野地有大事,就诛杀违犯命令的人。
  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时修其县法。若岁终,则省之而诛赏焉,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
【译文】
方土掌理采邑[的诉讼],听察他们的讼辞,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三个月而后把案件上报王朝。大司寇在外朝审理方士的评断意见,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而由方士]记暴所判的罪刑以及参与审判案件的官吏。凡都家因有大事聚集民众,就各掌有关本方民众的禁令。 按四季贯彻施行县法,到了[夏历]年终就检查县法的执行情况,而[对采邑的官吏]进行奖惩。凡都士、家士所上报的有疑难的案件,就负责初审[而后上报大司寇]。
  讶士掌四方之狱讼,论罪刑于邦国。凡四方之有治于士者造焉,四方有乱狱,则往而成之。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入于国,则为之前驱而辟。野亦如之。居馆,则帅其属而为之跸,诛戮暴客者。客出入则道之。有治则赞之。凡邦之大事聚从庶,则读其誓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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