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乡师/比长(3)

作者 : 周公旦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16 整理 : 古诗文网

【译文】
族师各自掌管本族的戒令和政事。每月初一,就会聚民众而宣读国家法令,记录民众中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和睦姻戚和学有所成的人。春秋祭酺时,也这样做。
依照王国的校比法,率领所属四闾的长吏,按时会聚民众而登记本族人数的多少,辨别其中的贵贱、老幼、残废疾病和可胜任役事的人,以及民众的各种牲畜和车辆数。
[在家]五家为比,十家为联;[在军]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在家]四闾为族,[在军]八闾[所出之二卒]为联;使他们相互担保托付,有刑罚、喜庆、赏赐的事,相互共受共享,这样来承担王国的职事,为国事服役,相互帮助丧葬。
如果征调民众参加征伐、田猎、巡守、劳役的事,就把他们按军事编制加以组合,检阅他们的武器和器械,带着鼓铎和旗帜率领徒众而到[乡师那里],并掌管对徒众的治理、禁戒和刑罚。 [夏历]年终,就总结政事呈报政绩。
  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点。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挞罚之事。
【译文】
闾胥各自掌管本闾有关征收赋税、徭役的命令。按一年的四季清点本闾人数的多少,辨别其中[可以胜任役事者和]应当免除役事者。凡春秋举行祭祀、田猎、乡射礼或饮酒礼、丧事等事聚集民众的时候,及[四季]校比民众的时候,就要[向民众]宣读法令,并记录民众中具有尊敬长上、及时行仁义、信任朋友和救济贫困等德行的人。凡有[聚众行礼的]事,掌管对众人的稽查、罚失礼者饮酒或鞭挞失礼者的事。
  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奇邪,则相及。徙于国中及效,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圆土内之。
【译文】
比长各自掌管对本比的治理。五家相互托付、相互和睦亲善,有犯罪或造谣惑众的,就连带受惩罚。[如果比内居民]迁徙到都城中或郊里,[比长]就要跟从[迁徙者]而把他交付给当地官吏。如果迁徙到[郊以外]其他地方,就授给迁徙者符节让他上路。如果迁徙者没有[比长前往]交付或没有符节,就要被收进圜土。
本文标签:地官司徒,乡师,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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