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谏(下)·景公欲厚葬梁丘据晏子谏第二十二

作者 :晏婴    时间 : 2014-02-01    整理 : 古诗文网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景公欲厚葬梁丘据晏子谏第二十二原文及译文

【原文】
  梁丘据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据忠且爱我,我欲丰厚其葬,高大其垄。”晏子曰:“敢问据之忠与爱于君者,可得闻乎?”公曰:“吾有喜于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则据以其所有共我,是以知其忠也;每有风雨,暮夜求必存,吾是以知其爱也。” 晏子曰:“婴对,则为罪,不对,则无以事君,敢不对乎!婴闻之,臣专其君,谓之不忠;子专其父,谓之不孝;妻专其夫,谓之嫉。事君之道,导亲于父兄,有礼于群臣,有惠于百姓,有信于诸侯,谓之忠;为子之道,以钟爱其兄弟,施行于诸父,慈惠于众子,诚信于朋友,谓之孝;为妻之道,使其众妾皆得欢忻于其夫,谓之不嫉。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维据尽力以爱君,何爱者之少邪?四封之货,皆君之有也,而维据也以其私财忠于君,何忠者之寡邪?据之防塞群臣,拥蔽君,无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据之至于是也。”遂罢为垄之役,废厚葬之命,令有司据法而责,群臣陈过而谏。故官无废法,臣无隐忠,而百姓大说。

【译文】
    梁丘据死了,景公召来晏子告诉他说:“梁丘据忠心而且爱戴我,我想丰厚地安葬他,把他的坟修得高大一些。”晏子说:“敢问梁丘据对君王的忠心与爱戴能让我听一听吗?”景公说:“我喜欢的玩好之物,有关官吏没能都给我,而梁丘据把他自己的拿来供我玩,从这件事知道他忠心;每逢有风雨时,天晚了召他必到,我从这件事知道他的爱戴。”晏子说:“我回答您就一定会得罪您,不回答您,那我怎么叫侍奉君王呢,敢不回答么?我听说,臣子专擅事奉君王,叫做不忠;儿子专擅孝顺父亲,叫做不孝;妻子专擅服侍丈夫,叫做妒嫉。侍奉君王之道,在于引导君王亲爱父兄,对群臣有礼,对百姓施恩,对诸侯有信誉,叫做忠。做人子之道,在于引导父亲钟爱每个儿子,把爱心传布给叔伯,慈爱众多孩子,对朋友有信义,这叫做孝;为妻之道,在于让众妾都能得丈夫欢欣,这叫做不妒嫉。现在四境之民,都是君王的臣子,维有梁丘据竭力爱君,为什么爱国君的人这样少呢?四境的财物,都是君王所有,维有梁丘据能用私人财物向君王尽忠,尽忠的人怎么这样少呢?梁丘据堵绝群臣,阻隔君王,不是太严重了吗?”景公说:“好呀!不是先生我就不知道梁丘据竟到了这种地步。”于是停止了为他修高坟的役力,中止厚葬的命令,命令官吏依法责处,群臣进谏陈述过失。所以官府中没有徒有虚名的法令,臣子的忠心不被埋没,百姓十分高兴。

【繁体原文】
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一〕,曰:「據忠且愛我〔二〕,我欲豐厚其葬〔三〕,高大其壟。」晏子曰〔四〕:「敢問據之忠與愛于君者〔五〕,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于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六〕,則據以其所有共我〔七〕,是以知其忠也〔八〕;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九〕,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不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嬰聞之,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妻專其夫,謂之嫉〔一十〕。事君之道〔一一〕,導親于父兄〔一二〕,有禮于群臣,有惠于百姓,有信于諸侯,〔一三〕謂之忠〔一四〕;為子之道〔一五〕,以鍾愛其兄弟,施行于諸父〔一六〕,慈惠于眾子〔一七〕,誠信于朋友,謂之孝〔一八〕;為妻之道〔一九〕,使其眾妾皆得歡忻于其夫〔二十〕,謂之不嫉〔二一〕。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維據盡力以愛君〔二二〕,何愛者之少邪?四封之貨,皆君之有也,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于君,何忠者之寡邪?據之防塞群臣,擁蔽君,無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之役,廢厚葬之命,令有司據法而責,群臣陳過而諫。故官無廢法,臣無隱忠,而百姓大說〔二三〕。

【繁体注释】
  〔一〕 則虞案:御覽五百五十八引無「而」字。

  〔二〕 孫星衍云:「『且』,御覽作『臣』。」

  〔三〕 則虞案:御覽作「我欲厚葬之。」

  〔四〕 則虞案:御覽「曰」上有「對」字。

  〔五〕 蘇輿云:「治要作『敢問據之所以忠愛君者』。」

  〔六〕 黃以周云:「『具』,元刻作『共』。」◎蘇時學云「『共』,讀如『供』。」◎則虞案:治要正作「供」。黃云「元刻作『共』」者非是,元本作「其」不作「共」。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子彙本作「具」。

  〔七〕 蘇輿云:「治要作『則據以其財供我』。」

  〔八〕 王念孫云:「治要『是以』上有『吾』字,與下文『吾是以』對文。」

  〔九〕 蘇時學云:「『來必』當作『必來』,『存』謂問。」◎劉師培校補云:「治要『求』下有『之』字,是也。戴校以『求』為衍文,以『必存』並下『吾』字為句,以『必存吾』為恤問己身,非是。」◎則虞案:劉說是也。各本無作「來」者,蘇氏所云,未知何據。

  〔一十〕黃以周云:「元刻誤衍『不』字。」◎蘇輿云「治要有『妒』字。」◎則虞案:作「妒嫉」者是,長短經反經引正如此。

  〔一一〕王念孫云:「治要作『為臣道君』。」◎黃以周云:「元刻『君』誤『父』。」

  〔一二〕蘇輿云:「治要無『導』字。」◎則虞案: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訛脫。下文云「為子之道」「為妻之道」,此「事君之道」乃「為臣之道」無疑,下句當作「導君有親於父兄」。本文脫「君」字,治要「道君」二字誤連上讀,「親」上又脫「有」字。

  〔一三〕蘇輿云:「治要『信』作『義』。」

  〔一四〕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五〕王念孫云:「治要作『為子道父』。」

  〔一六〕孫星衍云:「『鍾』一本作『忠』。」◎則虞案:此句上奪「導父」二字,「鍾愛其兄弟施行于諸父」,當作一句讀。父之兄弟,即子之諸父也,「兄弟」上故用「其」字;「慈惠于眾子」,亦指父而言,能鍾愛其兄弟,慈惠于眾子,即不專其父矣。凌本「鍾」作「忠」,尤誤。

  〔一七〕蘇輿云:「治要句上有『以』字。」

  〔一八〕則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九〕王念孫云:「治要無『之道』二字。」◎則虞案:指海本據刪「之道」二字。

  〔二十〕蘇輿云:「治要無二『其』字。」

  〔二一〕蘇輿云:「治要『嫉』作『妒』,句下有『也』字。」

  〔二二〕孫星衍云:「今本注云:『下闕。』御覽有『晏子對曰「不可」,公遂止』,或在此下。」◎盧文弨云:「疑脫一『乎』字。」◎王念孫云:「此下各本脫去九十九字,據群書治要補。」

  〔二三〕王念孫云:「太平御覽禮儀部三十七作『晏子曰「不可」,公遂止』,乃取晏子原文而約舉之,故與治要不同。」則虞案:吳勉學本、子彙本「以愛君」下注云「疑闕」,是也。凌本評曰:「即此住,儘是言不盡意,舊本以為疑闕,何也?」楊慎亦以為「有言不盡」,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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