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2)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8-26 整理 : 古诗文网

礼者,政之輓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
天子即位,上卿进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授天子一策。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虑事,先患虑患。先事虑事谓之接,接则事优成。先患虑患谓之豫,豫则祸不生。事至而后虑者谓之后,后则事不举。患至而后虑者谓之困,困则祸不可御。”授天子二策。下卿进曰:“敬戒无怠。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豫哉!豫哉!万民望之。”授天子三策。
禹见耕者耦立而式,过十室之邑必下。
杀大蚤,朝大晚,非礼也。治民不以礼,动斯陷矣。
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
大夫之臣拜不稽首,非尊家臣也。所以辟君也。
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三命,族人虽七十,不敢先。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
吉事尚尊,丧事尚亲。
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以欢。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
聘,问也。享,献也。私觌,私见也。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枪枪。
为人臣下者,有谏而讪,有亡而无疾,有怨而无怒。
君于大夫,三问其疾,三临其丧;于士,一问,一临。诸侯非问疾吊丧,不之臣之家。
既葬,君若父之友,食之则食矣,不辟粱肉,有酒醴则辞。
寝不逾庙,设衣不逾祭服,礼也。
《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
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
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陷溺,所失微而其为乱大者,礼也。
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和乐之声,步中《武》、《象》,趋中《韶》、《护》。君子听律习容而后士。
霜降逆女,冰泮杀内。十日一御。
坐视膝,立视足,应对言语视面。立视前六尺而大之,六六三十六,三丈六尺。
文貌情用,相为内外表里,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
礼者,本末相顺,终始相应。
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
下臣事君以货,中臣事君以身,上臣事君以人。
《易》曰:“复自道,何其咎?”《春秋》贤穆公,以为能变也。
士有妒友,则贤交不亲;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蔽公者谓之昧,隐良者谓之妒,奉妒昧者谓之交谲。交谲之人,妒昧之臣,国之秽孽也。
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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