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赵公救灾记(曾巩)

作者 : 曾巩    时间 : 2015-01-14 21:46:04    整理 : 古诗文网
越州赵公救灾记(曾巩)原文及译文

原文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效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外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www.shuzhai.org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才,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等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注】绥辑:安顿。灾沴:灾害。

译文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一带遭遇严重旱灾。这年九月,资政殿大学士赵公出为越州长官。在百姓未被饥荒所苦之前,就下文书询问所属各县遭受了灾害的有多少乡,百姓能够养活自己的有多少户,应当由官府供给救济粮的有多少人,可以雇用民工修筑沟渠堤防的有多少处,仓库里的钱粮可供发放的有多少,可以征募出粮的富户有多少,僧人道士以及读书人吃剩的余粮记录于簿籍的有多少实存,让各县呈文上报知州,并且谨慎地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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