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沈束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5-01-13 10:05:13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沈束传原文及译文

沈束,字宗安,会稽人。父侭,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徽州推官,擢礼科给事中。
时大学士严嵩擅政。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卒,请恤典,严嵩格不予。束言:“尚文为将,忠义自许。曹家庄之役,奇功也,宜赠封爵延子孙。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强敌,继之以死。虽已庙祀,宜赐祭,以彰死事忠。今当事之臣,任意予夺,忠勤反捐弃,何以鼓士气,激军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议。闻渊、屠侨等言束无他肠,唯疏狂当治。帝愈怒,夺渊、侨俸,下束诏狱。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实,输赎还职。特命杖于廷,仍锢诏狱。时束入谏垣未半岁也。逾年,俺答薄都城。司业赵贞吉以请宽束得罪,自是无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沈练劾嵩,嵩疑与束同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迨嵩去位,束在狱十六年矣,妻张氏上书言:“臣夫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计夕。往臣因束无子,为置妾潘氏。比至京师,束已系狱,潘矢志不他适。乃相与寄居旅舍,纺织以供夫衣食。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奉舅,则夫之饘粥无资。欲留养夫,则舅又旦暮待尽。辗转思维,进退无策。臣愿代夫系狱,令夫得送父终年,仍还赴系,实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为请,帝终不许。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长系以困之。而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或无所得,虽谐语亦以闻。一日,鹊噪于束前,束谩曰:“岂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动。会户部司务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锢诏狱,而释束还其家。
  束还父已前卒束枕块饮水佯狂自废甫两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丧除,召为都给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复辞疾。布衣蔬食,终老于家。束系狱凡十八年,比出,竟无子。
    (《明史》列传第九十七)

译文
沈束,字宗安,会稽人。父亲沈侭,做邠州知州。沈束考上明嘉靖二十三年进士,被授于徽州推官。被提升为礼科给事中。当时大学士严嵩独揽政权。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去世,沈束请求朝廷给予“恤典”(即朝廷对去世官吏给予追封、赠谥等典例),严嵩却阻挠不给予。沈束向皇帝上书说:“周尚文作为大将,以忠义自许。曹家庄那一战役,他建立了奇功,应该赐封爵位给他并延及他的子孙。其他的董旸、江瀚,努力抗击敌人,甚至为国而死。虽然已经立庙祀,但应该赐祭,来表彰为国而死的忠心。现在当权的臣子,任意给与或者剥夺,忠诚勤勉的官吏却被抛弃,用什么鼓舞士气,激励军心呢?”疏章奏入,严嵩怀恨,故意激怒皇帝,将疏章下到吏部都察院讨论。闻渊、屠侨等人说沈束没有其他居心,只是不受拘束应当治罪。皇帝越发恼怒,夺去了闻渊、屠侨二人的俸禄,还将沈束下了诏狱。之后,刑部判处沈束奏事没有事实根据,交钱赎还本职。特命在朝廷杖打沈束,但结果他仍然被关在诏狱里。这时沈束做谏官不到半年。过了一年,俺答迫近都城。司业赵贞吉因请求赦免沈束而获罪,此后就再也没有人敢站出来替他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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