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宜黄何尉序(陆九渊)

作者 : 陆九渊    时间 : 2014-02-10 08:09:41    整理 : 古诗文网
陆九渊
原文:
   民甚宜其尉,甚不宜其令;吏甚宜其令,甚不宜其尉,是令、尉之贤否不难知也。尉以是不善于其令,令以是不善于其尉,是令、尉之曲直不难知也。东阳何君坦尉宜黄,与其令臧氏子不相善,其贤否曲直,盖不难知者。夫二人之争,至于有司,有司不置白黑于其间,遂以俱罢。县之士民,谓臧之罪,不止于罢,而幸其去;谓何之过,不至于罢,而惜其去。臧贪而富,且自知得罪于民,式①遄其归矣;何廉而贫,无以振②其行李,县之士民,哀其穷而为之裹囊以饯之,思其贤而为之歌诗以送之,何之归亦荣矣!
    比干剖心,恶来知政;子胥鸱夷③,宰噽谋国。爵刑舛施,德业④倒植,若此者班班见于书传。今有司所以处臧、何之贤否曲直者,虽未当乎人心,然揆之舛施倒植之事,岂不远哉?况其民心士论,有以慰荐扶持如此其盛者乎?何君尚何憾!
    鲁士师如柳下惠,楚令尹如子文⑤,其平狱治理之善,当不可胜纪,三黜三已之间,其为曲直多矣!而《语》《孟》所称独在于遗逸不怨,厄穷不悯,仕无喜色,已无愠色。况今天子重明丽正,光辉日新。大臣如德星御阴辅阳,以却氛祲⑥。下邑一尉,悉力卫其民,以迕墨令,适用吏文,与令俱罢,是岂终遗逸厄穷而已者乎?何君尚何憾!
    虽然,何君誉处若此其盛者,臧氏子实为之也。何君之志,何君之学,遽可如是而已乎?何君是举亦勇矣!诚率是勇以志乎道,进乎学,必居广居,立正位,行大道,使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吾所望于何君者。不然,何君固无憾,吾将有憾于何君矣!
    (选自《中国散文鉴赏文库·古代卷》)
    【注】①式:通“轼”,装上车。②振:通“整”,整治,置办。③鸱夷:本意是皮囊,这里指沉尸河中。④业:恶业,罪孽。⑤柳下惠:春秋时鲁国大夫,掌管刑狱,三次被贬。子文:春秋时楚国令尹,曾三次被贬。⑥祲:古代迷信的人所说的不祥之气。

译文:
    老百姓很喜欢他们的县尉,很不喜欢他们的县令;县里的僚属很喜欢他们的县令,很不喜欢他们的县尉,这样来看,县令、县尉的贤与不贤就不难知道了。县尉因为这个原因与县令不和,县令因为这个原因与县尉不和;这样来看,县令、县尉的是非曲直就不难知道了。东阳人何坦做宜黄县的县尉,跟他的县令藏氏不和,他们的贤与不贤、是非曲直,也不难知道。他们两人之间的争执,到了上司那里,上司不分青红皂白,就一起把他们罢免了。宜黄县的读书人和老百姓,认为臧氏的罪行,远不止于罢免,对他的离去感到庆幸;认为何坦的过错,不至于被罢免,因而对他的离开感到惋惜。臧氏贪婪而富有,而且自己知道得罪了老百姓,装满车子就赶快溜走了;何坦廉洁而且清贫,没有什么来置办行李,县里的读书人、老百姓同情他贫穷并为他准备行李,设宴与他告别,想到他的贤德就唱歌作诗来送行,何坦的离开也是很光荣的啊!
    比干被纣王剖心而死,恶来就掌握了大权;伍于胥被抛尸河中,宰嚭就主持国政。赏罚逆施善恶颠倒,像这样的事情一件件地在书传中见到。现在上司用来处理臧县令和你贤与不贤是非曲直的理由,虽然不合乎人心,然而与历史上那些赏罚滥用、倒行逆施的事情相比较,不是还相距很远吗?况且你得到了民心和读书人的好评,有慰问帮助到如此盛况空前的先例吗?何君你有什么怨恨的呢!
    鲁国的士师如柳下惠,楚国的令尹如子文,他们公正地审理官司和处理政事的善举,应该是记不完的,在三次贬官三次罢官之间,他们正直的行为太多了!然而,《论语》《孟子》对上述两人的称述,仅仅在于被朝廷抛弃不怨恨,遭遇贫困不忧愁,做了官不露喜色,罢了官也不生气。况且现在皇上光明正大,光辉日新。大臣们好像德星一样,调理阴阳,驱退邪气。下面县邑中的一个县尉,尽心尽力地维护老百姓,因此触犯了贪赃枉法的县令,恰好适合监司某一条例,跟县令一起罢免,这哪里是要永远被朝廷抛弃,不会仕途再起呢?何君你有什么怨恨的呢!
    虽然这样,使得何君得到这样大的声誉的,实在是臧氏造成的。何君的志向,何君的学识,难道就到此为止了吗?何君的这番作为是有勇气的啊!真能把这种勇气用在道德修养上,推广到学习上,就能够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仁”的里面,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礼”的上面,走在天下最光明的正路“义”的中间,使得富裕尊贵不能扰乱我的心灵,贫穷卑贱都不能改变我的志向,权势武力也不能屈服我的气节,这也是我寄希望于何君的。如果不是这样,何君本来没有什么怨恨,我将对何君感到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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