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彭韶传

作者 :    时间 : 2017-04-10 20:16:19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彭韶传

原文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或,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吏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日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诫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全都佥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弘治二年秋,还朝。明年,改吏部。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故安远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以其母诉免。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荆王见潚(朱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内官、苗通、杀人,减死遣戍。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
    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亦不之善。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月廪、岁隶如制。明年,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 (《明史•列传第七十一》)

译文
    彭韶,字凤仪,是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彧,是太后的弟弟,奏请武强、武邑不及赋额的民田,没收为闲田。皇帝命令彭韶同御史季琮重新审查。彭韶等巡视后直接回朝,上疏弹劾自己说:“真定的田地,从祖宗时准许百姓开垦耕种,就成为固定财产,免除租赋以鼓励他们致力于农业生产。功臣、外戚与国家都享受福禄,怎么能同百姓争夺尺寸之地?我实在不忍夺取百姓的衣食,来增益皇亲国戚,请求惩罚我奉使行为失检之罪。”奏疏呈入,皇帝诏令将田地归还百姓,而怪罪彭韶等人邀名抗命,又将他们投入钦犯监狱。谏官争相谏诤援救,彭韶等人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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