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陈规传

作者 :    时间 : 2017-02-09 10:06:32    整理 : 古诗文网
金史·陈规传

原文
    陈规,字正叔,绛州稷山人。明昌五年词赋进士,南渡为监察御史。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警巡使冯祥进由刀笔,无他才能,第以惨刻督责为事。由是升职,恐长残虐之风,乞黜退以励余者。”诏即罢祥职。四年七月,上章,上览书不悦,诏付尚书省诘之。宰执恶其纷更诸事,谓所言多不当,于是规惶惧待罪。诏谕曰:“朕始以规有放归山林之语,故令诘之,乃辞以不职忌讳,意谓朕恶其言而怒也。朕初无意加罪,其令御史台谕之。”寻出为徐州帅府经历官。正大四年十月,规与右拾遗李大节上章,劾同判大睦亲事[注]撒合辇谄佞,招权纳贿及不公事。由是撒合辇竟出为中京留守,朝廷快之。初,宣宗尝召文绣署令王寿孙作大红半身绣衣,且戒以勿令陈规知。及成,进,召寿孙问曰:“曾令陈规辈知否?”寿孙顿首言:“臣侍禁庭,凡宫省大小事不敢为外人言,况亲被圣训乎?”上因叹曰:“陈规若知,必以华饰谏我,我实畏其言。”盖规言事不假借,朝望甚重,凡宫中举事,上必曰:“恐陈规有言。”一时近巨切议,惟畏陈正叔耳,挺然一时直士也。后出为中京副留守,未赴,卒,士论惜之。规博学能文,诗亦有律度。为人刚毅质实有古人风笃于学问至老不废浑源刘从益见其所上八事叹曰宰相材也每与人论及时事辄愤惋盖伤其言之不行也南渡后,谏官称许古、陈规,而规不以讦直自名,尤见重云。死之日,家无一金,知友为葬之。(节选自《金史•陈规传》)【注】同判大睦亲事:官职名,掌管宗室事务。

译文
    陈规,字正叔,绛州稷山人。明昌五年中词赋科进士,宋室南渡后任监察御史。贞祐三年十一月,上奏章称:“警巡使冯祥由刀笔吏晋升,并无其他才能,只是将残酷苛刻的督察责罚当作职责。因为这而晋升职务,恐怕会助长残忍暴虐的风气,(我)请求罢黜斥退(他)来劝勉其他的人。”皇上下诏立即罢免冯祥职务。贞祐四年七月,陈规上奏章,皇上看了奏章不高兴,下诏令让尚书省责问陈规。宰相讨厌陈规变乱更改各种事务,认为他所说的事大多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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